“老温,有个案件想请你调解!”

近日,梅州五华法院诉前调解中心负责人李常安步履匆匆拿着卷宗材料,来到隔壁的五华县司法局派驻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找自己的“老搭档”、人民调解员温仲堂讨论案情。

“老李,别着急,慢慢说!”温仲堂从1990年就开始在村里任治保兼调解员,有着丰富的调解经验。在五华某镇司法所担任将近4年的专职人民调解员后,2023年3月,他被任命为五华县司法局派驻五华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调解员。经过一年多的磨合,两人早已成为“最佳拍档”,温仲堂参与调解成功的案件也已经有138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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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常安(左二)与温仲堂(左三)诉前联调成功化解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件

“17岁少女小张无证驾驶无号牌摩托车,与一位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按道路右侧行驶的65岁阿婆相撞,交警给出的事故认定书是小张负主要责任,阿婆负次要责任。阿婆来法院起诉要求1.5万元赔偿,小张家人认为数额太高,双方僵持不下。”李常安简单介绍案情。

“老温,我征求了当事人的意见,他们同意由人民调解工作室参与调解。”李常安拉上了“和事佬”老温,与以往那般“老李释法、老温说理”,优势互补。

“老李,这个案件我们共同办好,你再给我讲讲案件的法理部分和两家人的情况……”两人打开案卷再次仔细查阅,老李给老温详细解释了《民法典》中对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应当赔偿医疗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的相关规定,老温在笔记本上认真将这部分内容记下。

“小张和阿婆竟然是同名,这是拉近双方距离的切入点。”老温这样说。

“我从村干部那里了解到,小张的父亲阿东是个明事理的人,可以从他入手找寻调解的突破口。”老李建议道。

“关键要让小张的家人信服这个费用是合理的,既要用法律和事实说话,也要兼顾双方的实际情况和情绪。”两人对调解的方向达成一致。

“说来也巧,阿婆、小张,你们两人竟是同名,多大的缘分!”调解室内,老温将泡好的茶娴熟地递给当事人。

“阿婆,身体好点了吧?”“小张,莫紧张,事情发生了我们就想办法解决。”几句宽慰,让双方当事人情绪慢慢缓和下来。

“我们不是不愿意给,但是这起交通事故双方都有责任,1.5万元的赔偿太多了。”阿东面露难色。

“这是阿婆的医疗收费票据、费用明细清单。”老李将整理好的相关单据递给阿东,一边向他解释单据内容,一边将法律规定娓娓道来:“这起事故中交警已明确双方责任,阿婆现在拿着医疗收费票据来起诉,按照法律规定和责任划分,你们是需要赔偿对方合理的损失和医疗费用的。”

“这个事情发生2个月了,对孩子的正常学习和生活影响也很大,早日解决孩子可以早日回归平静的生活。”老温知道这些日子以来小张因为这事一直自责,对学习已经产生不小的负面影响了,眼见阿东在老李的释法下有所动容,遂再下一剂“亲情针”,希望阿东为女儿着想,妥善化解矛盾。

看着身上带伤的阿婆,还有低头紧张抓着衣角的女儿,阿东终于同意:“这事确实主要责任在我们,阿婆,我代女儿向你道歉,我愿意支付赔偿款项。”阿东轻拍女儿的肩膀,给了她安心的眼神。

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由阿东支付13800元给阿婆,案件圆满调解。

“老李释法、老温说理”的工作模式是五华法院做实指导人民调解,推动基层矛盾纠纷实质化解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五华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把指导人民调解工作落到实处。与县司法局构建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成立司法局派驻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通过一对一业务指导,邀请人民调解员旁听庭审、现场观摩调解、开展业务培训等方式,实现对人民调解的常态化指导。同时,依托“庭、站、点”,定期组织法官到村居帮助提高基层干部和人民调解员的调解能力。

2023年以来,五华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员成功调解纠纷306件,组织人民调解员参与旁听庭审、现场观摩调解等活动5场次,与县司法局联合为90多名人民调解员开展业务培训授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