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振扬冤案概述
黄振扬案是一起长达数十年的申诉案件,涉及诈骗罪的指控。黄振扬在1985年因涉嫌诈骗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但他一直坚称自己无罪,并开始了漫长的申诉之路。黄振扬的儿子黄枭腾在父亲去世后继续进行申诉,希望能够为父亲洗清冤屈。
案件背景
黄振扬案发生在中国湖南省郴州市桂东县。1985年,黄振扬作为桂东县邮电局的职工,与福建省寿宁县外贸局的业务员张世民合作,帮助其寻找锡锭资源。双方签订了一份价值54万元的锡锭购销合同,但由于规格、含量、价格等因素不符合张世民的要求,合同未能履行。尽管黄振扬积极尝试履行合同,并在合同终止后尽力退还货款,但最终仍因诈骗罪被判刑。
申诉过程
黄振扬在狱中表现良好,并在服刑7年零6个月后获释。出狱后,他继续向各级法院和检察院提交申诉信,但均遭到驳回。黄振扬的申诉得到了一些人大代表和法学专家的关注,包括时任郴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欧阳杰和湖南工程学院副院长朱培立教授等人的支持。然而,案件在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审理中并未出现转机,维持了原判。
黄枭腾的接力申诉
黄振扬在2017年因病去世,但他的儿子黄枭腾继承了父亲的遗愿,继续进行申诉。黄枭腾在接受北京观韬中茂(深圳)律师事务所的委托后,进行了详细的阅卷和调查取证工作,认为原裁判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黄振扬并不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他们提出了重新审理的请求,希望能够为黄振扬平反1。
结论
黄振扬案是一个典型的冤假错案,它反映了中国司法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和挑战。尽管黄振扬已经去世,但他的儿子黄枭腾仍在不懈努力,希望能够为父亲洗清冤屈。这个案例也提醒我们,对于每一个冤假错案,我们都应该保持高度的关注和责任感,确保司法公正得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