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支撑王安石变法的“三不足说”的提出者另有其人,虽然宋神宗与王安石的对话显示出“三不足”来自司马光草拟的馆职策目,但司马光的《日录》暴露了“三不足”更为原始的出处。苏轼早在司马光前就已经提出了“三不足说”,只是并未引起宋神宗君臣的注意。苏轼的做法不仅符合他反对新法的立场,也符合他嬉笑怒骂的一贯作风,而“三不足”的说法最早出现于苏轼创作的《拟进士对御试策》则更进一步加重了他的嫌疑。“三不足说”的提出者,正是苏轼。

关键词:“三不足”;王安石;司马光《日录》;苏轼;王安石变法

王安石变法是中国古代史上的一件大事。“拗相公”王安石之推行新法坚定不移,很大程度上归因于“三不足”精神的支撑。著名历史学家邓广铭就认为:“天变不足惧,人言不足恤,祖宗不足法”的三不足精神,是王安石变法革新的精神支柱。?这一观点已经得到了学界的广泛认同。

“三不足”能够体现他的个性和为人自是无疑,但“三不足”的提出者究竟是谁?仍无定论。邓广铭认为“三不足”是王安石亲口提出的,极端保守的司马光不可能提出如此革命的口号。?王荣科、王宇、王逸之、朱汉民等学者对王安石提出“三不足”的说法给出了有力质疑。漆侠认为,“三不足”的说法出于反对派的捏造?,但并未指出这种捏造出于何人之手。黄复山认为,“三不足”是反对派诋毁王安石及新法的口实。?林天蔚则进一步指出,邵伯温著《闻见录》维护司马光,创“三不足说”,以造成王安石的狂妄形象。至于其他一些学者亦论及“三不足说”,但都是踵前人旧说,并无创见。因此究竟是谁提出了“三不足”,这一问题仍有待进一步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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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神宗、王安石对“三不足”的讨论,见于《皇宋通鉴长编记事本末》卷五十九《王安石事迹上》:

三月己未,上谕王安石曰:“闻三不足之说否?”

王安石曰:“不闻。”

上曰:“陈荐言,外人云:‘今朝廷谓天变不足惧,人言不足恤,祖宗之法不足守。’昨学士院进试馆职策,专指此三事。此是何理?朝廷亦何尝有此?已别作策问矣。”

安石曰:“陛下躬亲庶政,无流连之乐、荒亡之行,每事惟恐伤民,此亦是惧天变。

“陛下询纳人言,无小大,惟言之从,岂是不恤人言?然人言固有不足恤者,苟当于理义,则人言何足恤?故《传》称:‘礼义不愆,何恤于人言?,郑庄公以人之多言亦足畏矣,故小不忍致大乱,乃诗人所刺。则以人言为不足恤,未过也。

“至于祖宗之法不足守,则固当如此。且仁宗在位四十年,凡数次修敕,若法一定,子孙当世世守之,则祖宗何故屡自变改?今议者以为祖宗之法皆可守,然祖宗用人皆不以次。今陛下试如此,则彼异论者必更纷纷。”陈荐是宋神宗的颍邸旧臣,此时正在权知开封府任上,受到神宗的倚信。但他与司马光等旧党友善,倾向于反对王安石的新法。?根据这段君臣对话,“三不足”之说最初是由陈荐报告给皇帝的,并且引起了皇帝的高度重视,甚至紧急“谕”王安石?,探讨如何处理这件可能在舆论上掀起轩然大波的“三不足之说”。毕竟在变法期间,新党因为流言而吃尽苦头,甚至皇帝本人也被恶毒地攻击“皇子生,必不久”。

在敬天畏天的宋代,“天变不足惧”的说法可谓大逆不道,更何况出现在熙宁三年(1070年)初这个新旧党围绕变法剑拔弩张的关键时期。在此之前,韩琦等元老重臣接连上书反对青苗法;司马光与吕惠卿为争夺经筵阵地展开了针锋相对的辩论;起初全力支持新法的苏辙、程颢、张戬等士大夫,正因变法的具体措施与王安石争吵不休,逐渐从变法派的阵营中分离出去。在这个敏感的时期,“三不足”像一颗即将被引爆的炸弹,如果不能安全拆解,事情将朝着最坏的方向发展。这是志在变法的宋神宗万万不想看到的情景,因此他紧急召见了自己所倚重的参知政事王安石,并且不无紧张地说:“此是何理?朝廷亦何尝有此?”王安石冷静地分析了所谓的“三不足”说的内涵,安抚了宋神宗的情绪。(这就是司马康在题注中所说的“时王介甫言于上,以为‘天命不足畏,祖宗不足法,流俗不足恤’”)

可学士院草拟的策目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原来这道考试题是司马光起草的,收录在司马光的文集中,题以《学士院试李清臣等策目》(当时的考生是谋求馆职的李清臣等人),题下附有司马光的儿子司马康于元祐时期(1086—1094年)为这篇文章作的注:

熙宁三年三月二十八日。时王介甫言于上,以为“天命不足畏,祖宗不足法,流俗不足恤”,故因策目,以此三事质于所试者。范景仁后至,曰:“流俗不足恤一事,我已为策目矣。”遂删之。明日,禁中以纸帖其上,别出策目试清臣等。

范景仁即范镇,司马光的挚友,二人曾约生前作传、死后作铭,关系非同一般。题注中提到的司马光、范镇二人讨论策目的事可以从苏轼撰写的《司马文正公光忠清粹德之碑》《范忠文镇墓志铭》、范镇所撰的《司马文正公光墓志铭》中得到印证(见于南宋杜大挂编《名臣碑传琬琰之集》上卷六及中卷十八),信无可诬。

首先需要澄清的是,司马康所谓的“熙宁三年三月二十八日,时王介甫言于上,以为‘天命不足畏,祖宗不足法,流俗不足恤’,故因策目,以此三事质于所试者”一事,颠倒了先后顺序。熙宁三年三月二十八日王安石与宋神宗讨论“三不足”的事,已见前引杨仲良《皇宋通鉴长编记事本末》。宋神宗君臣看过司马光拟的策目以后才有此番议论,是绝无可疑的,怎么可能如司马康所说,“故因策目,以此三事质于所试者?”不管是不是司马康有意为之,这件事情发生的先后顺序,应该是:司马光拟定了包含“三不足”言论的策目,宋神宗通过陈荐和策目才了解到此事,并紧急召来王安石商讨,而王安石此前并没有听说过这种言论。

再来看一下策目是怎么说的:

问:先王之治盛矣,其遗文余事可见于今者,《诗》《书》而已矣。

《诗》曰:“文王陟降,在帝左右。”《书》曰:“面稽天若。”盖言王者造次动静,未尝不考察天心而严畏之也。

《诗》曰:“毋念尔祖,聿修厥德。”《书》曰:“有典有则,贻厥子孙。”盖言三代嗣王未有不遵禹、汤、文、武之法,而能为政者也。

《诗》曰:“先民有言,询于刍荛。”《书》曰:“有废有兴,出入自尔师虞,庶言同则绎。”盖言与众同欲,则令无不行、功无不成也。

今之论者或曰:“天地与人了不相关,薄食震摇,皆有常数,不足畏忌。祖宗之法,未必尽善,可革则革,不足循守。庸人之情,喜因循而惮改为,可与乐成,难与虑始,纷纭之议,不足听采。”意者,古今异宜,《诗》《书》陈迹,不可尽信邪?将圣人之言,深微高远,非常人所能知,先儒之解,或未得其旨邪?愿闻所以辨之。

这篇策目以“天地与人是否有关联”“祖宗之法该不该变革”“平民百姓的言论值不值得珍视”三事为问,意在引导应试者思考并做出“王者考察天心而严畏之”“三代嗣王未有不遵禹、汤、文、武之法,而能为政者”“与众同欲,则令无不行、功无不成”的回答。精心设计,用心良苦,完全是一篇反面的“三不足”。正是反面的“三不足”出现以后,王安石才顺水推舟,在三月二十八日与宋神宗的对话中揭示自己的“三不足'这件事在时间上的顺序是必须要澄清的。

由此看来,从反面提出“三不足”的人似乎非司马光莫属。但作为一个严肃、传统的儒家士大夫,司马光无论如何也不能提出如此革命的口号,尤其是“天变不足惧”一语,这既不符合司马光的思想世界?,也与他反对新法的风格颇不相符。在司马光之前或已有人提出类似的主张(反面的“三不足”),而司马光只是看到并发挥了此人的意思—司马光并非首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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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眼光向前延伸,就不难发现熙宁三年科举考试的端倪。该年的殿试是三月八日(己亥)进行的,殿试结果在三月二十一日(壬子)公布,“上御集英殿赐进士第”。这次殿试的改革令所有考生感到意外,宋神宗临时宣布,改原来诗、赋、论三题为仅用策一道。这一改变之仓促、秘密,连当时礼部负责殿试的官员都不知情,仍然将《礼部韵略》分发给考生。殿试试卷由宋神宗亲自出题,我们仍可从该榜探花陆佃的文集中看到考题:

问:

朕德不类,託于士民之上,所与待天下之治者,惟万方黎献之求,详延于廷,诹以世务,岂特考子大夫之所学?且以博朕之所闻,盖圣王之御天下也,百官得其职,万事得其序。有所不为,为之而无不成;有所不革,革之而无不服。田畴辟,沟洫治,草木畅茂,鸟兽鱼鳖,无不得其性。其富足以修礼,其和足以广乐,其治足以致刑,子大夫以为何施而可以臻此?方今之弊,可谓众矣。救之之术,必有本末;所施之宜,必有先后,子大夫之所宜知也。生民以来,所谓至治,必曰唐虞成周之时,《诗》《书》所称,其迹可见。以至后世贤明之君、忠智之臣,相与忧勤,以营一代之业。虽未尽善,要其所以成就,亦必有可言者。其详著之,朕将亲览焉。

设立殿试制度的目的之一本就是将应考士子收为天子门生,以笼络人心。赢得好名次的奥秘就是迎合皇帝的心意,陈亮晚年高中状元已经将殿试的本质揭示得明明白白。这篇“怎样才能将国家治理得富强”的殿试题目也不例外。宋神宗的意图已经十分明显,他想让新进士们拥护他改革变法的国策。为了减轻变法的阻力,宋神宗委婉地采用了秘密的方式对殿试制度进行了改革,以减少反对派的呶呶不休。

宋神宗“先斩后奏”,殿试考试已经开始进行,旧党士大夫已然无法改变既定的事实,但试卷的批改、名次的排定依然需要他们的襄助。在三月二十一日公布殿试名次之前,进士的排名一直处于商议阶段。按当时的制度,经糊名、誊录后,初考官、覆考官各给出参考名次,然后由皇帝和宰执、侍从商议决定最终名次,编排试卷官也可以提出建议。这时候,一个对新法心怀不满的士大夫站了出来,表达了对殿试排名的看法,他就是这次考试的试卷编排官苏轼。

司马光的日记记下了殿试排名时的争执(日记中出现的人名多以字行,括号内为笔者注):

韩秉国(即韩维,字持国,司马光避父讳称秉国)、吕惠卿初考策,阿时者皆在高等,讦时者多在下列;宋次道(宋敏求)、刘贡父(刘敗)覆考反之;吴冲卿(吴充)、陈述古(陈襄)多从初考。叶祖洽策言:“祖宗多因循苟简之政,陛下即位,革而新之。”初考为三等上,覆考为五等中,冲卿等奏之,从初考。李才元(李大临)、苏子瞻(苏轼)编排上官均第一、祖洽第二、陆佃第五,上令陈相(陈升之)面读均、祖洽策,擢祖洽第一。上又问忠卷安在?忠者,佃卷号也,擢为第三。子瞻退拟进士对策而献之,且言:“祖洽诋祖宗以媚时君而魁多士,何以正风化?”

司马光的日记是第一手材料,它补充了殿试排名风波非常珍贵的细节。从他的日记里我们得知,韩维、吕惠卿负责初考,宋敏求、刘敛覆考时一反初考的名次,而吴充、陈襄裁定时多从初考。在司马光看来,初考排在高等的多是阿谀奉承的人;在苏轼看来似乎也是如此,他也不认为叶祖洽能够夺魁。但宋神宗仍然在听过宰相陈升之当面诵读上官均、叶祖洽的试卷后,亲自拔擢叶祖洽为第一名。苏轼对此耿耿于怀,甚至在回家后草拟了一份“进士对策”。这段记载可与《太平治迹统类》卷二八彭百川引司马光《目录》(恐“日”之误,《太平治迹统类》错讹颇多)相印证,《宋史全文》卷一一亦有记载,不过稍简,可证司马光此记不诬。

苏轼这篇《拟进士对御试策》洋洋洒洒四千余言,针对宋神宗的殿试策目,结合新法逐一进行了批驳,火药味十足。这篇文章收在他的文集里,从而我们有幸窥见它的全貌,仅摘引其中一段就可以看出苏轼的不胜愤懑:

圣策曰:“圣王之御天下也,百官得其职,万事得其序。”臣以为陛下未知此也,是以所为颠倒失序如此。苟诚知之,曷不尊其所闻而行其所知欤?百官之所以得其职者,岂圣王人人而督责之;万事之所以得其序者,岂圣王事事而整齐之哉?亦因能以任职,因职以任事而已。官有常守谓之职,施有先后谓之序。今陛下使两府大臣侵三司财利之权,常平使者乱职司守令之治。刑狱旧法,不以付有司,而取决于执政之意;边鄙大虑,不以责帅臣,而听计于小吏之口。百官可谓失其职矣!王者所宜先者德也,所宜后者刑也;所宜先者义也,所宜后者利也。而陛下易之,万事可谓失其序矣!然此犹其小者。其大者,则中书失其政也。宰相之职,古者所谓论道经邦,今陛下但使奉行条例司文书扃已。昔邴吉为丞相,萧望之为御史大夫,望之言阴阳不和,疚在臣等,而宣帝以为意轻丞相,终身薄之。今政事堂忿争相诟,流传都邑,以为口实,使天下何观焉?故臣愿陛下首还中书之政,则百官之职,万事之序,以次而得矣。

苏轼径直批评宋神宗“颠倒失序”,毫不留情。不像一般反对派的泛泛而论,苏轼的批驳绝对是有的放矢,所谓“两府大臣侵三司财利之权”,正是批评由执政王安石所提举的制置三司条例司侵夺三司的职权;所谓“常平使者乱职司守令之治”,是批评朝廷派遣“提举常平仓使”于诸路,査访农田利害及青苗事以便中央制定细致的青苗条例和农田利害条约,宋代四大监司之一“提举常平仓使”的设立正是自此始。而所谓刑狱“取决于执政之意”显然是指阿云案,“政事堂忿争相诟”是指监察御史里行张戬、程颢与条例司检详文字苏辙等人在中书门下质问宰执新法的不妥当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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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进士对御试策》,文字不卑不亢,援引实例据理力争,绝不是宋神宗希望看到的“对策”。宋神宗很可能在读了第一段以后,就愤怒地扔在了一边(甚至第一段都没有读完)。以至于在一次与宰执商议朝政的时候,他还在表达自己的不满,忿忿地将它展示出来给王安石看,王安石当即提出:

轼材亦高,但所学不正,今又以不得逞之故,其言遂佚荡至此,请黜之。

宰相曾公亮为苏轼解围道:

轼但异论耳,无可罪者。

接着,杨仲良又记载了王安石的另外一个举动:

它日,安石又白上曰:“陛下何以不黜轼?岂为其材可惜乎?譬如调恶马,须减刍秣,加棰朴,使其贴服,乃可用。如轼者,不困之使自悔而绌其不逗之心,安肯为陛下用?且如轼辈,其才为世用甚少,为世患甚大,陛下不可不察也。”

杨仲良将这段记载放入《苏轼诗狱》中,其意在塑造一个千方百计打压反对派形象的王安石自不待言,但更令人深思的是王安石此行的背后到底意味着什么。在王安石看来,苏轼凭借自己的才华秉持异论,沮抑新法,已经到了十分危险的地步,必须加以制裁。而苏轼明目张胆地写出如此露骨的反对言论,也意味着苏、王二人关系的破裂和矛盾的升级。王、苏二人的交恶自熙宁二年八月,苏轼任国子监考试官的时候就已经十分明显了。司马光在日记里回忆:

介甫初为政,每赞上以独断,上专信任之。轼为开封试官,策问进士以“晋武平吴以独断而克,苻坚伐晋以独断而亡,齐桓专任管仲而霸,燕哙专任子之而败,事同而功异,何也?”介甫见之不悦。轼弟辙辞条例司,言青苗不便,介甫尤怒。乃定制策登科者不复试馆职,皆送审官,与合入差遣,以轼、辙兄弟故。轼又数上章言时政得失,今春拟进士策,皆讯刺介甫。

这个逻辑前提是必须明确的。

在《拟进士对御试策》的末段,苏轼发表了他的“高论”:

圣策曰:“生民以来,称至治者必曰唐虞成周之世。诗书所称,其迹可见。以至后世贤明之君,忠智之臣,相与忧勤,以营一代之业,虽未尽善,然要其所成就,亦必有可言者。其详著之。”臣以为此不可胜言也。其施设之方,各随其时而不可知。其所可知者,必畏天,必从众,必法祖宗。故其言曰:“戒之戒之。天惟显思,命不易哉!”又曰:“稽于众,舍己从人。”又曰:“丕显哉,文王谟。丕承哉,武王烈。”诗书所称,大略如此。未尝言天命不足畏、众言不足从、祖宗之法不足用也。苻坚用王猛,而樊世、仇腾、席宝不悦;魏郑公劝太宗以仁义,而封伦不信。凡今之人,愿陛下违众而自用者,必以此借口。而陛下所谓贤明忠智者,岂非意在此等欤?臣愿考二人之所行,而求之于今。王猛岂尝设官而牟利,魏郑公岂尝贷钱而取息欤?且其不悦者,不过数人,固不害天下之信且服也。今天下有心者怨,有口者谤,古之君臣相与忧勤以营一代之业者,似不如此。古语曰:“百人之聚,未有不公。”而况天下乎?今天下非之,而陛下不回。臣不知所税驾矣。《诗》曰:“譬彼舟流,不知所届。心之忧矣,不遑假寐。”区区之忠,惟陛下察之。臣谨昧死上对。

宋神宗殿试策目的最后一部分是询问“子大夫”,唐虞成周以降诸君臣的成就。苏轼十分巧妙地转守为攻,化被动为主动,表达自己的见解:施设之方不可胜言,然而唯一不变的是“必畏天,必从众,必法祖宗”。然后旁征博引,逐一证明自古以来圣君贤相,“未尝言天命不足畏、众言不足从、祖宗之法不足用”。早于司马光策目的“三不足说”的出处就找到了。

这样一来事情的前因后果便立刻清晰起来:苏轼本不赞同新法,他在熙宁二年八月的开封府国子监试题中借题目议论时政,引来王安石的不满,苏辙也辞去了制置三司条例司检详文字的职务,兄弟二人与王安石的关系宣告破裂。在编排试卷官的职位上抗议失败之后,苏轼进呈了《拟进士对御试策》这通长篇大论的牢骚,并在文末写下了“三不足”的话。但是宋神宗和王安石并没有耐心读到结尾处苏轼颇富才华的“发明”,直到司马光“学习”了苏轼的总结,并且不动声色地草拟出馆职策目后,宋神宗与王安石才见到了“三不足”的样貌。而前引《皇宋通鉴长编记事本末》记载的陈荐听到外人如何如何,很可能也是苏轼散布出去的消息。

苏轼本就以才著称,对他而言,用“三不足”概括出王安石的行事风格并加以嘲弄并非难事。况且依苏轼的脾气,调侃、戏谑本是家常便饭,称元祐更化时期的司马光为“司马牛”,称洛党党魁程颐为“叔孙通”,写各种诗句调侃王安石的《字说》,苏轼的“发明”屡见不鲜。苏轼通过诗歌创作,几乎对每一条新法都进行了冷嘲热讽,鞭挞新法实施过程中所出现的种种弊病。“乌台诗案”正是朝廷对苏轼这种文人行为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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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人多有记日记的习惯,顾宏义将之归结为“两宋时期主张‘内省’的理学大为发展”的结果。?但实际上很多非理学阵营的北宋士大夫也记载了大量的日记,如王安石《日录》、曾布《遗录》以及本文所采用的司马光《日录》都是很好的例证。这些日记无一例外都是研究宋代历史的第一手资料,弥足珍贵。以王安石《日录》为例,它的价值不仅在于给号称“宁失之繁,勿失之简”的《续资治通鉴长编》以补充,展现诸多历史的细节,还在于为围绕新法而展开的党争提供了新的视角,对研究王安石的“新学”亦有帮助。如果说王安石的《日录》是研究王安石变法的第一手资料,那司马光的《日录》无疑是站在反对派角度的又一部研究王安石变法的第一手资料,必须高度重视。李裕民在日本内阁文库发现《增广司马温公集》的《日录》时,邓广铭就立刻致信:“温公的这两卷书,虽非完帙,但终属极可宝贵之资料。”若没有司马光日记里那几段文字,“三不足”说的提出者问题可能还会一直搅扰不清。

转自《宋史研究论丛》2021年0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