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胜利前夕,福建省委书记曾镜冰派白区工作部宣传处长庄征到福州联系过去隐蔽下来的少数党员,开展城市工作。

庄征,1918年农历十月出生于建阳。1933年考入建瓯培汉初级中学读书,受进步思想影响,向往革命,被推选为学生自治会主席,1936年升入南平剑津高中,为半工半读的学生。

他学习勤奋,刻苦钻研辩证唯物主义理论,创办校刊,撰文抨击国民党投降、卖国政策,深受同学的拥戴。

抗战全面爆发后,庄征积极投身抗日救亡运动,1938年入党,11月调任南平工委青年部长;次年6月任闽江工委宣传部长,皖南事变爆发后调到福建省委机关负责白区城市工作。

庄征来到福州后,联系了孟起、林白等人,开始发展组织,建立据点,开展活动。在此基础上,于1945年8月建立了中共闽江工委(以下简称江委)。

江委以福州城市为中心,以福建农学院、协和大学等大中学校为工作重点,通过学生工作,大力发动群众,开展爱国民主运动,同国民党腐败统治作斗争。

1947年1月,福建省委改称闽浙赣省委,同时撤销江委,成立城市工作部,以作为闽浙赣区党委所属的城市党组织的领导机关,由庄征任部长,李铁任副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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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区党委城市工作部领导下,城市革命工作发展很快,不仅在福州地区的大中学校和许多工厂、企业建立了党的组织,而且还在全省各地以及省外的一些城市发展了党的组织。

他们根据区党委“城市为农村服务”的工作方针,以学生为主体,团结城市小资产者,对敌特开展统战、策反工作,大力开辟第二战场。

他们充分利用合法的斗争形式,多次领导学生开展城市爱国民主运动,发动群众,打击敌人,迅速开创了城市工作新局面。

在斗争中,不仅培养锻炼出大批知识分子干部,发展壮大了党组织,而且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农村游击战争以大力的支持。

城工部工作成绩显著,发展速度惊人,在短短的几个月时间里,就已拥有“党员三千、干部二百”,充分发挥了城市党组织坚强有力的领导核心作用。

当时闽浙赣游击队刚刚有点规模,缺枪少弹药,城工部党组织在实际斗争中创造出“变”的斗争形式,为游击队筹款筹枪。

他们从开始的“变国顽财产为革命财产”发展到后来的“民变”、“兵变”乃至“枪变”、“米变”、“布变”等。从当年2月至6月的4个月中,进行大小9次的“变”,所得现金和财物约值8000多万元。

其中较大的有:2月,陈同志“变”平潭县卫生院福州台江西药站的一批价值2000万元的西药;闽侯县林埔仓库主任丁同志“变”国民党闽侯县田管处的谷子200多担,现金1000万元,并毁灭大量的串票及所有账目,以减轻农民的负担。

3月,程同志“变”救济署的米和罐头约值700万元。

4月间,陈、丘、吕、李等同志利用自己工作岗位之便,“变”恶霸、地主、奸商及国民党反动派的经费共约2000万元。

最大的胜利是“红五月”陈统安的“枪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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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隐蔽在国民党福建水警总司令部担任警卫连长的城工部党员陈统安,率领倾向进步不满现实的一个排的青年水警,于5月6日起义。

他们携带马克辛机枪4挺,20发驳壳枪8支,冲锋枪12支,卡宾枪、左轮、曲九、勃朗宁手枪各1支,步枪6支,子弹8万发,胜利地到达闽浙赣区党委驻地。

区党委用这批武器加强了直属部队的武器装备。

正当城工部党员干部们为福建解放战场殚精竭虑时,一场大难到来了,他们没想到,自己没死在国民党的屠刀下,却被同志处决。

事情的起因,跟一次棉布失窃案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