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欠钱不还,不讲信用,是我没有教好他,这个钱我替他还。”10月22日,被执行人周某的父亲主动代其儿子履行了还款义务,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顺利执结。
冯某与周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合山法院判决周某归还冯某借款2.2万余元。因周某未在期限内履行义务,冯某申请了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周某在合山法院执行干警第一次登门时偿还了5000元,并承诺剩余款项分期履行。
取得申请人及执行干警信任的周某,后续却未如期偿还剩余借款,且拒接法院电话、拒绝报告财产情况,执行局干警通过网络系统查询了周某所有的财产信息,发现周某名下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
为保障申请人的胜诉权益,推进执行案件进展,法院执行干警多次到周某家中查找,均未寻获周某的身影,于是便劝说周某家属帮忙做周某的思想工作。
10月22日,合山法院执行干警带着申请人冯某再次前往周某家。看着再度登门的执行干警,周某父亲赶忙烧茶招待,恰逢午饭时间,担心干警们尚未用餐,又拿出了家中的八宝粥。看着忙碌的周父,执行干警明白其并非不明事理之人,再次向周父详尽阐明了执行程序、法律后果及配合执行的重要性。
“小周现还年轻,躲着藏着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列入失信名单和限制消费令名单,对他的信誉和以后的生活会有很多不利的影响,您还是劝说他尽快履行义务吧。”
申请人期盼的目光、执行干警的专业与耐心、执行措施强大的震慑力,深刻触动了周父。经过一番深思熟虑后,周父主动提出代儿子清偿剩余债务,外出筹措资金后当场现金履行完毕。
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
诚信守法
是每一位公民必须具备的道德品质
也是做人的基本素养
一纸判决绝非儿戏
本案中
周某与其父母分别是独立的民事主体
对周某的债务
现有的法律规定中
并不存在“子债父偿”强制性规定
但父亲主动替儿子还款
其背后承载的是父子间的浓浓亲情
更彰显出法律不可撼动的司法权威
希望所有的被执行人
都能做到诚实做人、诚信做事
而不是躲在责任的背后
等待他人为自己“挺身而出”
图片:谭灵列
撰稿:程昭君
初审:潘晓丹
复审:肖晓东
终审:农于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