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6日,云南昆明云子中学长丰学校食堂疑提供变质肉给学生食用,引发家长们集体不满。10月19日晚,官渡区联合调查组发布情况主要通报:

1、依法对长丰学校举办者云南金诺教育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学校法定代表人履行办学主体责任不到位进行立案调查;

2、依法依规对长丰学校校长和学校法定代表人作出免职处理;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条款,对长丰学校未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的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学校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处以10万元处罚;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条款,对食堂承包经营企业云南润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经营项目发生变化,未按照规定申请变更的行为,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46万元,并处以568万元处罚;对其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责令改正,并处以10万元处罚;

5、责令食材供货商云南采云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停止经营,接受调查,并依据调查结果作出处罚;

6、由昆明市纪委监委提级督办,对相关部门和干部进行调查处理。目前已经对区教育体育局局长、区教育体育局分管副局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副局长作停职检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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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还阐述了,关于管理方面的要求、规定、整改意见,整体来看,处理确实是比较迅速,也不像有些人解读的,这件事情到此结束了,行政处罚能做的都做了,涉及刑事的问题,应该还会继续,但从之前处理类似事情来看,刑事处罚会非常漫长,事件慢慢的冷却后,也就无所谓了,可能会有一些倒霉蛋承担责任,但不会对以后有什么深远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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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这个事件的责任方分别是:云南金诺教育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长丰学校,云南润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云南采云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区教育体育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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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事件中,第一责任人长丰学校校长及其校方食堂监管人员,润升物业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食堂管理人员,采云间餐饮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管理人员,他们必须要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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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责任人金诺教育投资控股集团相关管理人员,也应该承担次要刑事责任,第三责任人区教育体育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应该承担行政责任该处罚的处罚,该下岗的下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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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些责任主体中,润升物业服务公司,采云间餐饮公司,不过是金诺集团、长丰学校、区教育体育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白手套,按照惯例,可控问题,就是两家公司承担,不过,这次事件超出了可控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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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大于天,只是经济处罚,治标不治本,必须要有严酷的刑事处罚,罚钱要罚到倾家荡产,判刑要判得天荒地老,这种连孩子的命,都不在乎的人中禽兽,必须要用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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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地区、每个时期,都会有坏人,都会出一些事件,从概率上来说,不可避免,而我们要的就是,发现一起处理一起,让人们感觉到解恨,可是我们近些年的处理,都是点到为止,安抚为主,国泰民安为本,互相掩护,从不一查到底,包青天的铡刀,变成了展览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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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事件,被轻描淡写处理,对于坏人来说,犯罪的成本太低,他们肆无忌惮的犯罪,贪十万和贪一百万,没有什么区别,既然错了一步,再错一百步也是一样的。大众已经不抱希望了,连小喽啰都不舍得拿出来,杀一儆百,秃子头上的虱子,他们都不愿意打死,连起码得掩饰都不掩饰了,咱们也只能等待天道轮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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