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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闫某等20人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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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指控,2022年、2023年,被告人闫某等人从网上联系进购性保健品后,通过注册微信、QQ小号或拼多多网店等发布广告,以图片、文字信息、网络直播等方式宣传性保健品的性能、功效,给客户推广销售性保健品。闫某、秦某等人通过发展下线,形成多个涉及性保健品的销售链,涉及的被害人数众多,遍及全国各地。闫某等人销售性保健品金额为400余元至16余万元不等。经鉴定,闫某等人销售的性保健品中含有伐地那非、西地那非、他达拉非等成分。

在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就犯罪事实、定性、量刑进行了充分辩论,法庭充分保障了被告人及辩护人的诉讼权利,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由于该案案情复杂,涉及人数较多,法院将择期宣判。

来源:平川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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