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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院人忙碌的身影里

有这样一群人

他们不是法官

却参与了每一个案件办理的全过程

他们不是案件的裁判者

却熟悉案件审理的每一个环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的书记员负责法庭审理记录等审判辅助事务。书记员的定义就短短几句,但是实际工作中,他们承担了每一个案件中的琐碎工作,送达、调解、开庭、打印、盖章、理卷、结案、归档……

也许,在你心中

书记员的日常工作

是这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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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庭上

协助法官完成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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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法官和法官助理

到田间地头走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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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裁判文书

将公平正义送到当事人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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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法官执行

兑现胜诉当事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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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法官

完成法院职权范围内的

案卷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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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立案窗口

接待案件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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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书记员的日常工作不止这些

还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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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社区

开展普法宣传

参加志愿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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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参加文艺活动

展现法院人青春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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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次次的理论学习中

提高政治素质和综合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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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虽然没有身着法袍

但每一份裁判文书上署着书记员的名字

这是对他们辛勤付出的认可

更是对他们为人民服务的鼓励

他们将最美好的青春与汗水洒在平凡的岗位上

他们用日复一日执守于平凡的岗位的韧劲

在不断超越自我中步履不停

在挥洒汗水拼搏奋斗中绽放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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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图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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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中院

编辑丨 谷 林

审核丨 黄 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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