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水军”从事网络暴力、恶意引导、有偿删帖、捧人造势、刷流量、控评论等活动,简单说——只要给钱什么都发,危害巨大。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青州市市公安局坚持依法打击和综合治理相结合,始终保持对网络谣言、“网络水军”的高压严打态势,切实维护网络空间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青州市网警近期在工作中发现,辖区一文化传媒公司涉嫌非法买卖他人账号,严重破坏正常的网络生态环境,青州网警立即组织精干力量分析研判、实地摸排,最终锁定该公司的两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并成功将其抓获。 经查,犯罪嫌疑人刘某、刘某某从上游号商处非法购买4400多个实名认证的某网站账号,并组织公司员工以此账号发布视频、文章,从中赚取流量费。截至目前公安机关已对4400余个涉案账号依法处置,并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律条文: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编造虚假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网警提示: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对于编造、传播、散布谣言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请大家知法守法,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文明上网,理性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