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乐山市市中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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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

1月31日,市中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一审宣判一起盗窃罪案,被告人梁某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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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岷江之畔逃窜,市民合力捉贼】已服刑17年男子“三进宫”

▲源于《新闻天天报》公众号

2024年1月8日,被告人梁某乘车到达市中区王河二号小区外,伺机进行盗窃,因未寻得有利作案场所,遂沿着滨江路北段步行向南。“我使用的是配金色锡条纸的T字型开锁工具,打不开新楼盘房子的门锁,型号不一样。”后梁某窜至市中区岷河北街的都市江景小区某单元23楼,在确认该户无人后,便利用其事先从网上购买的开锁工具打开该户大门进入卧室,并从床头柜处翻找到现金626元揣入衣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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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监控截图

此时,被害人顾大姐刚从隔壁母亲家吃完饭后,返回家中。二人碰见,梁某迅速携带盗窃所得现金逃离现场。顾大姐见状,从23楼一路追赶并大声呼喊。梁某企图乘坐出租车逃跑,在被顾大姐挡住后,便向河边继续逃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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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合力捉贼

小区保安龚师傅当时正在门卫室值班,听到业主的呼喊后,赶紧跨门而出,一路追赶拦截小偷。追至滨江路北段临江峰阁小区外绿化带处,龚师傅将梁某按倒在地,一位热心外卖小哥见状也过来协助。最终,在现场群众的通力合作下,梁某被制服。公安民警在接警后,随即到达现场将梁某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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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认现场

在审讯中,梁某交代,其在1995年,伙同他人在沙湾区持刀殴打、捅刺致被害人重伤,后又伙同他人持刀和火药枪连续抢劫作案三次,其因犯故意伤害罪、抢劫罪,数罪并罚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2008年,其又参与沙湾区某舞厅斗殴案,因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犯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除去减刑时间,累计已服刑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