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安庆市市场监管局公布
多起行政处罚案件
涉及食品安全、连锁百货
电梯质量
一起来看看具体内容
01
安庆市宜秀区溪桥钟表眼镜店
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案,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八十九条第(三)、第(四)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商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02
安庆市华园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香水百合小区分店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杏林泰智神牌阿胶蜜枣,生产日期:2022年8月2日、2022年9月2日;保质期:18个月),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八十九条第(三)、第(四)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商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03
安庆市迎江区大罗茶叶经营部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康师傅绿茶调味饮料,生产日期:2023年6月8日,保质期12个月;康师傅BIG大食桶红烧牛肉面,生产日期:2023年11月30日,保质期至2024年5月29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和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和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过期食品,并处罚款。
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凭《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缴纳罚没款。
04
安庆市迎江区满分文体用品店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伯蒂代可可脂牛奶巧克力,生产日期:2023年08月04日,保质期:12个月;旭日森林乌龙茶饮料,生产日期:2023年07月20日,保质期:12个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和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和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超过保质期食品,并处罚款。
05
安庆市迎江区十盏酒酒坊
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06
安庆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使用超期未检的电梯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条第一款、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07
安庆市迎江区博弈棋牌会所
在经营场所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电梯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来源: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编:李盛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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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吴程程 审核:盛媛 终审:蒋丽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