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警察执勤执法、例行检查时

公民理应积极配合

但是,有的人偏不这么做

拒绝配合,妨碍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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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身试法的结果

行政拘留10日

导读

10月6日7时50分许,李某电动车违法乱停,交警依法拖车处理时, 现场吵闹、辱骂、强行拖拽电动车的方式阻碍执勤民警执法,还踢执勤辅警一脚,并准备用开水壶砸执勤人员,现场引起群众围观,影响恶劣。最终,李某因阻碍执行执法,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10日。

10月6日7时50分许,耒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三中队在五轨道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放违法行为时,查处李某电动车违法乱停,

并将依法将该违停电动车拖到拖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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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记录仪截图)执法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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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记录仪截图)强行拖拽其电动车

期间,李某现场吵闹、辱骂、强行拖拽电动车的方式阻碍执勤民警执法,还踢执勤辅警一脚,并准备用开水壶砸执勤人员,现场引起群众围观,影响恶劣。交警随即报辖区派出所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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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记录仪截图)劝导李某下车

(执法记录仪截图)用水壶砸向执法人员

经查,李某的行为已构成阻碍警察执行公务。耒阳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李某阻碍执勤执法的

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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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配合警察执法

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义务

若拒不配合执法甚至暴力抗法

将面临严重法律后果

来源:大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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