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8日讯 近日,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漳州市健全应急救援力量联调联战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系对2022年10月19日印发的《漳州市建立健全应急救援力量联调联战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进行重新修订。

据悉,2022年10月,漳州市政府在全省率先正式发文建立应急救援力量联调联战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了消防救援队伍与各部门救援力量和保障的联动对接、会商研判、资源共享和信息互通,实现了调度指挥上下贯通、左右联动、反应快速。该机制运行两年来,在防范化解全市重大灾害事故风险、提升综合应急救援能力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

今年,为更好适应“全灾种、大应急”综合性应急救援需要,漳州市结合机制运行情况,吸收近年来防御台风的经验做法,修订印发《实施意见》。此次《实施意见》主要涉及组织机构、平台建设、实战演练、专职队伍建设、突击队建设、救援补偿等六方面内容。

《实施意见》首先从组织机构入手,将原“漳州市应急救援力量联调联战工作机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更名为“漳州市119应急救援联动办公室”,承担机制建设、沟通联络、指挥调度等工作。同时,促进消防救援与应急管理的系统融合、双向互通、资源共享,提高应急指挥效率。

此外,漳州市加强统筹建设,全面推进专职消防队伍规范化、专业化、职业化发展,并强化市区综合抢险救灾突击队建设,并作为常备力量纳入119应急救援联调联战体系。

(记者 洪凌霄 通讯员 王春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