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1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规定,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前不久司法部印发了《行政复议普通程序听取意见办法》《行政复议普通程序听证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调解工作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指导意见》三个行政规范性文件。流光如箭,新《行政复议法》施行已半年有余,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史西宁主任律师再和大家谈一谈新法的制度优势,期望各位被拆迁人对新法有更广泛的了解,面临的征地拆迁问题也能得到有效解决。

律师解读

1、复议审查范围空前加大,老百姓维权更加便利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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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以前《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机关针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处理决定,新《行政复议法》对行政行为的审查范围增加了适当性审查;而且新法删除了“具体”两字,改具体行政行为为不当行政行为,司法审查属性更加明显。对于行政复议申请范围从正反两个方面举例列明,立法上的严明规范,是执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得以有效正当运行的基础和关键,从法治生活的各个方面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对于可附带性审查的文件范围也进行了界定,这一规定不仅拓宽了行政复议的审查范围,也提升了行政复议的审查深度,有助于从源头上纠正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问题。

2、行政机关内部解决问题,争议解决效果更加彻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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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行政复议法》的修订,最为直观地就是强调并增加了复议决定类型即:变更判决;以往的复议决定中经常会看到维持决定、履行决定、撤销决定、确认违法、驳回决定,变更决定被严重边缘化。其主要原因不免让我们联想到《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其内容为:经过复议的案件,如果复议维持,那么作出原行政行为的机关和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如果复议改变,复议机关就要作为独立被告参加诉讼。这条规定犹如复议机关头上的紧箍儿一般不敢触碰。本次立法令变更决定重出江湖,从立法层面促使行政机关发挥其本能的监督效能,达到把争议问题最大化地消化在行政机关内部的效果。防止程序空转,减少社会矛盾。

3、增强行政机关社会担当意识,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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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建立了提级审理制度、简易程序、听证制度和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度、调解和解制度等,这些都旨在提升行政复议的公正性、专业性和透明度,对于发挥行政机关社会管理职能、有效化解社会矛盾起了积极有效的作用,使其成为解决行政争议更有效的首选渠道。日积月累,良性循环,我们坚信随着行政机关信用体系不断地完善,法治政府、法治国家、法治社会的美好愿景终将照进现实。

史主任提醒

拆迁是一个长期斗争,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一个有着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的恶补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迁问题的时候不妨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