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常上班时,员工有事请假是很正常的。但如果请事假没有得到公司批准就缺勤,可能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

网友咨询:

未经公司批准擅自休假,算旷工吗?

福建志昂律所律师解答:

员工未经单位批准强行休假,一般属于旷工。

旷工,指职工在正常工作日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的缺勤行为。旷工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没有按照用人单位规定提供劳动;2、没有正当理由;3、没有经过用人单位同意。常见的表现有:未请假或请假未批而擅自离岗、请假期满后未及时续假而逾期未上岗、不满用人单位人事安排而擅自不上岗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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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志昂律所律师补充:

旷工一般是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行为,按照单位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的。用人单位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但劳动者有正当理由请假,用人单位不予批准,包括劳动者家人生病、去世、结婚、疫情封控等原因请假用人单位不予批准等情形,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

劳动者为用人单位付出劳动后,就相应地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这是劳动法赋予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之一。因此,因员工旷工解除劳动合同也需要发工资。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由劳动部门责令其支付。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福建志昂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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