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广南县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示
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司法的权威,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现对以下失信被执行人予以公布。
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如下情形,可申请移除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
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
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3
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如果您之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现已符合上述规定,请联系我们,我们会及时将您的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栏目中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