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来自京康史西宁主任律师团队彭晓刚律师处理的一个关于当事人在1994年和2002年被分别征收了土地,但是在这两次征地过程中,有很多行为让当事人非常不解,但之前一直通过信访等方式在解决,但是这个问题时至今日也没有得到任何处理,这个事情从始至终都困扰着咱们的当事人,不知道该怎么做了。下面请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史西宁主任律师通过一个案例来跟您聊一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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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事实

两位郑先生是广东省某市的居民,两位当事人在1994年和2002年两次都经历到了土地征收,由于时代相对久远所以许多文件两位当事人并没有保存得很完好,所以就想到了信息公开,希望通过信息公开的方式将当年的两次征收文件进行公开,但某市自然资源某局的回复让两位郑先生十分疑惑,经过多方考量最终决定选择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史西宁主任律师团队的彭晓刚律师为其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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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康律师办案风采

彭晓刚律师在接到两位郑先生的案件后,第一时间与其进行了详细的沟通,针对案件情况做了一次详细的分析,同时把所有的证据都做了完整的证据清单和证据目录,并且将所有证据都做了留存,做完这些工作后彭晓刚律师针对某局给出的答复,向某府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某府撤销某局的答复,并且重新作出答复并公开两位郑先生所申请的政府信息,但某府不但没有撤销该答复,同时还维持了该局的行政行为,彭晓刚律师在收到行政复议决定后,立刻拟定起诉状,向当地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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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结果

整个诉讼过程中,某局和某府均以时间久远以及政府部门改制,该政府信息找不到和不属于其主管为由进行抗辩,但彭晓刚律师在庭审过程中,将事实和法律条文相结合,向法官阐述清楚了为什么该政府信息应当由某局保存并公开,同时强调了对于某府维持该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是不符合事实和法律的,最终某院撤销了某局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以及某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并且责令某局自该生效判决生效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对两位郑先生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重新作出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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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晓刚律师最终通过行政诉讼的方式帮助两位郑先生取得了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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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主任提醒

拆迁是一个长期斗争,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一个有着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的恶补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迁问题的时候不妨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