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2月28日,青海省西宁市公安部门逮捕了一名25岁男青年,公安人员对其进行审讯时,男青年嚣张地说道:

“我爸爸是省委办公厅主任,他主管保卫工作,有办法救我,我不怕。”

这位嚣张的男青年名叫杨小民,三天前,杨小民与工友王强发生口角,怀恨在心的杨小民随后持刀杀害了王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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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此案的经过十分简单,西宁城中区法院判定杨小民犯有故意杀人罪,而且情节恶劣,遂判处其死刑,立即执行。

然而,当城中区法院将此案审理结果上报给西宁市中级法院复核时,情况发生了反转,杨小民被改判为死缓,理由却含糊不清。

由于判处结果难以服众,青海省高级法院只能召开党组会议讨论,高级法院院长恃权凌法,支持中级法院的判决,并上报给青海省委,结果青海省委同意判杨小民死缓。

消息传出后,社会一片哗然,王强的姐姐手持弟弟的血衣跪在青海省高级法院门前喊冤,数百名群众予以声援。

面对王强姐姐的喊冤,高级法院竟然不予理睬,还紧闭大门三天,致使事件越闹越大,人民群众开始冲击各级法院,但是省检察院却警告人民群众说:

“案子是经省委判决的,你们这么做是反省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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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给弟弟伸冤,王强姐姐不断上访,多次自费前往北京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还曾跪在全国人大代表前含冤。

中央和最高人民法院多次要求青海省委重审此案,但是青海省委书记连换几届,没有一位敢轻易提出重审此案。

案发两年后,凶手杨小民的父亲升任省办公厅主任兼省委副秘书长,改判杨小民死缓的法院院长则被提升为副省长。

在权利的庇佑下,杨小民仅在狱中被“培训”了一年,就转身穿白大褂,成为了当地医院内的医护人员。

杨小民杀人一案看似石沉大海,但是有一位正义之士却一直在默默关注着案情的发展,他就是记者陈宗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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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王强姐姐持血衣含冤开始,陈宗立就察觉到青海省存在一个只手遮天的权利网络,于是陈宗立暗中收集资料和证据,准备在合适的时间,以杨小民杀人案为突破口,揭发这个权利网络。

时间进入1984年后,情况有了转机,党中央在全国开展整党工作,陈宗立抓住时机,将杨小民杀人案传给了《光明日报》。

随着媒体的曝光,薄一波和习仲勋等8位中央领导相继对此案作出指示,要求严肃处理官官相护,徇私枉法的涉案人员。

中央的指示在青海引起了巨大的震动,可是青海省委认为调整判决结果会影响民心,就再次将此案压了下来。

陈宗立发现这一情况后,立即向媒体发送了第二份材料,一石激起千层浪,这份材料再次惊动了中央。

为了挽回党的形象,中央派整党指导小组到青海进行调查,青海省委不得不让法院重新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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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7月底,青海省委在火车站广场召开了10万人公审大会,凶手杨小民被枪毙,西宁市人民群众无不欢声雀跃。

杨小民伏法后,整党指导小组建议中央免除涉案人员的一切职务,并开除党籍,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这一建议,中央内部产生了分歧,有人认为这样处理过于严重,可是邓小平却说:

“党有党纪,国有国法,有些干部的作风太坏了,像杨小民这样的案子,必须严肃处理,才能引起震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