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通辽铁路运输法院通过“法院+村委”联合开展执行工作,成功执结一起案件。

李某某雇用王某某、赵某某二人为其运送货物,工作完成后,李某某一直拖欠运费共45000元,王、赵二人多次索要未果,故将李某某诉至通辽铁路运输法院。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李某某给付王某某15000元,给付赵某某30000元。判决生效后,李某某仍未履行义务,王、赵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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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迅速开展线上线下财产查控措施,但并未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李某某经依法传唤后,表示其目前资金方面有些困难但可以在一个月内履行义务,并出具了一份保证书,一再请求法院给予一个月的宽限期,执行干警向申请执行人征求意见后,同意给李某某一个月宽限期。

宽限期届满后,李某某仍未履行义务,执行干警联系李某某,此时李某某仍以资金尚未到位为由,请求法院再予宽限,执行干警予以拒绝。在之后的执行过程中,李某某总是以各种理由拖延,且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执行干警打算去被执行人李某某家中寻其踪迹时,发现李某某向法院提供的地址竟然是假的。为破解执行僵局,执行干警转变思路,联系所在村委说明情况,并邀请村委干部联合开展家访工作,打算从李某某父母这里寻找突破口。

执行干警向李某某父母说明了案件相关情况,李某某的具体表现以及可能面临的相应法律后果。村委会主任利用村规民约,苦口婆心劝导李某某父母督促其子履行义务。李某某父母得知儿子欠了钱还拒不配合法院的工作,便当即给李某某拨通电话劝诫李某某限期两周内履行义务,并表示如果儿子不还钱,自己砸锅卖铁也代其履行。李某某最终认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主动拨打执行干警电话,保证在十日内筹措资金一次性履行全部义务。一周后,李某某履行了全部义务,案件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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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通辽铁路运输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