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知的代价!”山东聊城,大爷打死了一只“老鼠”,还跑去向邻居炫耀自己的勇猛。没想到,邻居直接将大爷举报,大爷直接警察带走,法院最终以非法捕杀野生动物罪,判处大爷尤有期徒刑5年,罚款30000元,大爷直接傻眼了。
是无知者无罪还是法律无情?尽管无奈,张大爷还是要接受法律判决。
81岁了,张大爷身体硬朗,干起农活来一点儿不含糊,自家那片玉米地,是他多年的心血,日子虽说不宽裕,但靠着这些庄稼,日子还算过得去。
可那天还没等他走到地头儿,远远看见几株玉米被啃得七零八落,玉米粒撒了一地,他心里一阵窝火。
“这该死的老鼠,又偷吃我的玉米!”张大爷气得直跺脚,心疼得不行,老天爷赏饭吃,这些庄稼可是他的命根子,能不着急吗?
张大爷蹲下身子仔细查看着被啃坏的玉米,心里盘算着,这老鼠也太大胆了,大白天的就敢来偷吃。
但这还不是最让他生气的,真正让他火大的,是这老鼠吃得这么不干净,啃一口就丢下,浪费了不少好玉米。
张大爷心里开始打起了小算盘:“这老鼠肯定还会再来,我得想办法抓住它,非得让它吃不了兜着走!”
为了抓住这只偷吃庄稼的“祸害”,接下来的几天,张大爷每天天不亮就来到玉米地,守株待“鼠”。他拄着拐杖,手里攥着一根早就准备好的木棍,心里盘算着一定要逮住那只老鼠,给它点颜色瞧瞧。
在连续等了三天后,张大爷终于守到了那只老鼠,可当他看清楚那只动物时,不禁愣了一下:这“老鼠”比他平时见的老鼠大得多,足足有两三斤重的样子,毛茸茸的身子,长长的尾巴。
它正趴在地上,悠闲地啃着玉米,似乎根本不怕人,等张大爷走到离它不到两步远的地方时,瞅准时机,猛地举起木棍,狠狠地挥了下去。“啪!”一声,那只“老鼠”应声倒地,再也没有动静。
他心里暗自得意,想着今天这顿晚饭有了好下酒菜,张大爷一向喜欢炫耀,尤其是对自己干的“壮举”总要让村里人知道。
于是他拎着那只“老鼠”就往邻居李大叔家走去,边走边想着:“得让老李瞧瞧,看看我这次逮到的大家伙。”
可李大叔一见就慌了神,他神情严肃,声音也有些发抖,“闯大祸了,你这抓的不是老鼠啊!”
张大爷不明所以,李大叔急得直拍大腿:“你糊涂啊!这是麝鼠!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原来麝鼠早在好多年前就被列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因为数量稀少,生态价值极高,绝不能随意捕杀。
没过多久,警车就来把张大爷带走了,警察向他详细解释了相关法律规定,还告诉他打死这样的保护动物,可能面临刑事责任。
张大爷听完,心里直打鼓:“这……这可咋办啊?”他一辈子老老实实种地,连村子都没怎么出过,哪里懂什么野生动物保护法?
检察官指出,麝鼠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张大爷虽然年事已高,但他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严重的违法行为。
张大爷的辩护律师则站起来为他辩护,说张大爷年事已高,不懂法律,也不知道麝鼠是保护动物,他误将麝鼠当成了普通老鼠,主观上并没有伤害国家保护动物的故意,希望法庭从轻处理。
经过一番审理,考虑到张大爷年纪大、认罪态度较好,法庭决定从轻处罚,但最终还是判处张大爷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听到这个判决,张大爷整个人都瘫坐在被告席上,满脸的不可置信。这一棍子,竟然让他付出了这么大的代价!
五年徒刑,三万元的罚款,这对一个81岁的老人来说,简直是天大的打击。
张大爷一辈子老实巴交,辛辛苦苦种了一辈子地,没想到最后竟然因为打死了一只“老鼠”,晚年要在监狱里度过,他怎么也没想到,这只“老鼠”会让他陷入如此深的困境。
他一脸无奈:“我真是无心之过啊,这要是早知道是国家保护动物,我哪敢下手啊……”
张大爷最终接受了法律的判决,虽然他心里有万般不情愿,但也明白了自己确实触犯了法律。
(文中均为化名,来源:旧生活品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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