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山东淄博警方接到当地的一家保险公司报案称,该公司在一次核查中发现,一男子从2020年开始,多次发生车祸都是对方全责,然后获得保险公司赔付。
据悉,该男子4年来通过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方式先后骗取26家保险公司保险金,累计赔付达30余万元。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近日,山东淄博张店警方成功将这名男子抓获,破获了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骗保案件。
5月30日,张店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接到辖区某保险公司报案,称该公司在一次核查中发现,男子王某某(化名)自2020年至今,多次作为三者方索赔人伤及车辆损失,并且事故类型基本一致,保险公司怀疑王某某利用碰瓷或蓄意制造事故来骗取保险金。
接到报案后,民警立即对此展开调查。
经查,王某某今年56岁,现为网约车司机,在淄博务工多年。通过近两个月的分析研判,民警逐步掌握了王某某的作案过程。
王某某利用车辆行驶过程中,对方车辆在其前方变道的机会,在明明可以避免事故发生的情况下,不避让、不减速,甚至加速顶撞前方车辆,故意追尾制造事故从而获得对方保险公司的赔偿,并以运营车辆为由向事故对方索要停运损失费、误工费等费用。
自2020年至今,王某某通过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方式先后骗取26家保险公司保险金,使保险公司进行了200余笔赔付,累计赔付达30余万元。
7月26日,民警依法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传唤到案。讯问期间,王某某对其犯罪事实拒不承认,极力逃避被刑事打击。为找到案件突破口,办案民警主动联系张店交警大队,会同事故科侦查人员联合办案,寻找事故被害人、搜集证据,同时将搜集来的相关视频证据移交给交通安全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鉴定人员在分析视频证据后得出结论,王某某驾驶车辆临近碰撞时的行驶速度比发生碰撞之前略高,从而确定了其故意加速制造事故的犯罪事实。
经过不懈努力,民警将全部证据从头理顺、环环相扣,形成了一条完整的证据链。以“零口供”侦破“碰瓷”保险诈骗案,将连续多次作案、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刑事拘留。
9月2日,张店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批准了对王某某的逮捕。
警方提醒:
广大驾驶员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提高防范意识,遇到“碰瓷”情况要保留好证据,妥善保存好行车记录仪的录音录像,以便后期向警方提供案件线索,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注意辨别现场情况,可根据现场情况第一时间报保险或报警,由保险公司或交警部门依法妥善处置,不给碰瓷的马路杀手及骗保分子留可乘之机。同时经侦部门将持续开展保险诈骗防范宣传工作,营造全社会“知法、懂法,不想骗、不敢骗”的良好氛围,还人民群众一个安宁祥和的道路行驶环境。
来源|鲁中晨报(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