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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奈曼旗八仙筒镇垦务局村张某报案称家养大鹅在鹅圈内被狗咬死100多只,派出所接到报案后立即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和走访,现场清点死伤鹅子共计81只。调取张某家监控发现肇事方是一只“细狗”和一只狼狗,经走访获悉扎哈塔拉村陆某家饲养两只相似的狗!经调查问询,陆某承认昨晚两只狗从笼子内溜出,表示愿意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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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就赔偿金额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张某说“我的大鹅损失那么多,钱少了可不行,而且还有50只鹅受惊吓逃跑了”,陆某对此不予认可。为妥善化解矛盾,减少当事人诉累,八仙筒司法所受邀同派出所民警共同前往调解,一边对市场上活鹅价格进行了解并对现场的死伤大鹅称重;一边不厌其烦地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耐心细致的讲解民法典中关于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相关规定,在两所共同努力之下,最终达成和解。由狗主人陆某按市场价赔偿张某经济损失,并当场给付赔偿款六千元,至此,双方握手言和,纠纷得到圆满化解,损失得到合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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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奈曼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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