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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无小事 点滴暖民心。夏季行动开展以来,库伦旗公安局始终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在“情”字上用心,在“实”字上用劲,于近日成功帮助群众找回遗失的4万元现金,以务实举措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和服务水平,推动执法公正和服务质优。

“我真的以为这钱找不回来了,没想到派出所民警这么快就帮我找回来了……”王大爷悬着的心终于落下,对民警认真负责、高效为民的工作作风连连称赞。近日,库伦旗扣河子镇韩家杖子村70多岁的王大爷焦急地向派出所民警求助,刚在银行取出来4万块钱准备买房,到家时发现钱丢了……

接到求助后,民警一边安抚老人情绪,一边详细询问老人的出行轨迹、可能遗失钱款的地点。了解情况后,民警立即开展走访调查,排查相关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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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了解到,事发当日,王大爷驾驶自己的蓝色电动三轮车到信用社取钱,将车停到了信用社的门口东侧。期间,四家子村村民张某开着一辆与王大爷相似的电动车到该信用社办理业务,把电动车停在了王大爷的车旁边。王大爷把刚取出的4万元钱不小心放在了张某的电动车储物仓内,之后又回到大厅继续办理其他业务,而张某办理完业务后驾驶自己的电动车离开,带走了王大爷的4万元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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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情况后,民警立即带着王大爷赶往四家子村的张某家中,经双方核实,张某电动车中的4万元钱确实是王大爷丢失的。民警说明情况后,张某主动将4万元钱返还给王大爷。至此,经过10多个小时的寻找,民警最终将王大爷的购房款如数找回。

警方提示:出行时,请尽量少带现金和贵重物品,确有必要,一定要妥善保管,避免财物损失。若发现财物遗失,请及时报警。

来源 │平安库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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