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情通报

2024年8月12日,裴某某为博取眼球、获取利益,在互联网平台发布涉招远某公司环保问题的虚假信息,造成不良影响。裴某某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予以治安处罚。

公安机关提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于编造、散布虚假信息,造成公共秩序混乱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希望广大网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平安、稳定的社会秩序。

招远市公安局

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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