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纪钧宝 丁卉 记者 庄剑翔)男子周某此前曾因帮信罪被打击处理过,但深入调查发现,他并不仅仅是帮信,还是“黑吃黑”团伙主谋。他曾在犯罪过程中“黑”掉了“上家”的诈骗款。最终在其涉及的案件处理过程中,这段经历被发现,近日,周某及团伙成员李某等人被判刑。

说起帮信,周某很熟悉。几年前,他就接触到了这一黑色产业链,扮演了帮助上线“跑分”、找人提供银行卡等行为的角色。

而在操作过程中,周某萌生出一个想法:既然诈骗款都要从自己这条线“走一道”,不如找个机会把钱“吞”掉。反正都是犯罪,上线也肯定不敢报警,这不比拿点儿佣金来钱快?于是,他开始在自己的“朋友圈”里物色帮手。

很快,李某等人进入了周某的视线。李某虽然没有这样的经历,但也表露出想挣点钱的愿望,在与周某的交流中,李某表示愿意提供自己的银行卡,供上线掩护转账行为。

很快,周某从上线处接到了转账的任务,由于熟悉流程,他带上了李某等人前往银行取现,而他自己则在银行外的车内等待时机操作。“只要钱到了李某的卡上,在外面的周某就会立刻操作,将这张卡冻结。冻结前,诈骗款就已经被周某转入了自己的卡里。”仪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介绍,一系列操作结束后,周某会告诉上家,这笔款已经没法操作了,对方出于心虚,也不会再追究。

通过这一次“黑吃黑”的操作,周某拿到了20多万元诈骗款,而他并不满足,还把歪心思打到了同伙身上。分赃时,周某只给了其他人每人几千元钱。

原本以为能逃脱法律制裁的周某没有想到,卡主李某很快被警方发现,并通过进一步侦查,查出了自己带人“黑吃黑”的行为。

经仪征法院承办检察官全面审查,查明案件事实,周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构成诈骗罪。近日,经仪征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周某等人被判刑、罚款。周某系主犯,因为规劝同案人投案,有立功情节所以从轻处罚,最终因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其余同伙为从犯,也均被判刑、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