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9月23日,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齐齐哈尔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简称《措施》)。其中提出,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与此同时,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征收;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征收;按规定落实单位承受住房、居民承受赠与住房以及非住房、土地的契税税率降至3%;因房屋被征收、征用或不可抗力灭失,重新购房或调换房屋的,按规定享受减免契税政策。

此外,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措施》还明确,提高公积金贷款政策力度,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贷款期限与抵押房产房龄(房屋建成日期至公积金贷款申请日的年限)之和不超过50年。

编辑 杨娟娟

校对 杨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