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常怡

通讯员 周瑶 叶玉回

“你好,在这里垂钓一定要注意安全,也不能乱丢垃圾。”“遛狗请牵绳。”9月20日上午,在武汉市新洲区举水河公园,一名“红马甲”正在长江救援队新洲支队志愿者引导下参加河堤巡查志愿工作。

这位“红马甲”江某可不是普通的志愿者。原来,数日前,江某因酒后无聊,将路边绿化里的一棵小树苗连根拔出,成了一名违法者。穿上“红马甲”,江某瞬间感觉身份转变了,也体会到了城市管理工作的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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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执法队员确认江某擅自采摘花果枝叶情节轻微,根据《武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五条和《武汉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办法》第六条,告知江某符合公益减罚的条件,询问江某是否愿意参加公益服务减免罚款,江某闻言自愿签署了《公益减罚告知申请书》。第二日,执法人员让当事人穿上“红马甲”做举水河边巡查志愿者,并由长江救援队新洲支队公益服务站工作人员对公益服务的过程进行监督,在完成一小时的公益服务后,执法人员依法对江某作出了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在“首违免罚”的基础上,武汉市新洲区相关执法单位通过公益服务折抵罚款,将“执法+服务”有机结合,以此提升城市管理的认同感和满意度。创新“公益减罚”新机制,也是新洲区落实“首违不罚+公益减罚+轻微速罚”先行区创建的生动实践。

无独有偶,9月13日,新洲区徐古街的执法队员巡查发现有人在街上贴小广告,执法队员确认当事人为了宣传新开业的小店,未经批准在路边的墙上贴满了小广告,属于未经批准张贴悬挂宣传品,且情节轻微。同样,告知当事人符合公益减罚的条件,由当事人自愿签署了《公益减罚告知申请书》,穿上“红马甲”,到新洲问津书院做公益服务志愿者。当事人在问津书院开展了4个小时的公益服务后,执法人员为其减轻了200元的罚款,依法作出了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新洲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新洲区将继续探索“公益减罚”机制,并在全区推广,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温度,把工作重心落到为人民群众服务上,把城市治理成果落实到群众切身感受上,提升行政执法精细化水平。

(通讯员供图)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