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泗洪县人民政府网

编校 | 刘婉儿 审核 | 陈宁 马响响

关于做好 2024-2025 学年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中等专业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深入贯彻落实《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2021 年版)》、《宿迁市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宿教发〔2022〕41 号)和《宿迁市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监督管理办法》(宿教发〔2023〕4 号),按照县教育局、卫生健康局印发的《关于印发泗洪县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洪教发〔2022〕249 号)要求,现就做好2024-2025 学年学生健康体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健康体检机构

各校在《泗洪县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试行)》中确定的“泗洪县第一人民医院、泗洪分金亭医院、泗洪医院、泗洪中信医院、泗洪安颐医院”等五所医院符合体检条件。各校须在这 5 所医院中自行选择为学生体检的医疗机构,不得再选择其他不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

二、体检实施时间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学生体检,并上传至“江苏省学生健康监测系统”,视力数据上传至国家“学生体质健康网”和“江苏省中小学体质健康信息管理系统”。2025 年 6 月 15 日前完成春季学期视力监测,并上传至国家“学生体质健康网”。具体时间以各校与体检医院签订的协议为准。

三、健康体检内容

根据《泗洪县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试行)》和《宿迁市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严格做好以下体检内容:

(一)必须检查的项目

1.问诊:既往病史,近期有何不适症状,肝炎、肾炎、先天性心脏病、肺结核密切接触史和肺结核可疑症状是必须问诊项目;

2.形体指标检查:身高、体重;

3.内科检查:心、肺、肝、脾,血压、心率;

4.外科检查:头部、颈部、胸部、脊柱、四肢、皮肤、淋巴结;

5.眼科检查:眼外观、眼位,色觉、沙眼、结膜炎,裸眼视力、屈光度;

6.口腔科检查:牙齿、牙周。

(二)必要时检查项目

肝功能 ALT、肝功能 TBIL、血红蛋白(为寄宿制学生必要时检查项目,且到体检医院进行实验室检查)。

(三)指定检查项目

结核菌素试验项目(此项工作由县疾控中心统一组织)。

四、相关工作要求

1.严密组织。各校要成立学生健康体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学生体检工作,制定详细的学生体检工作方案,明确一名校级领导具体负责相关事宜。

2.信息管理。学校和医疗机构要做好学生体检数据保密工作,未经教育局和卫健局允许,任何单位不得对外公布体检数据,不得将学生体检数据用于商业行为。体检机构应在体检结束后两周内将学生个体报告单通过学校反馈给学生或家长,学校汇总报告单应于体检结束后一月内反馈给学校,区域学校汇总报告 单于体检结束后两个月内反馈给教育局。学校安排专人认真核实学生体检数据后,于 12 月 31 日前上传至“江苏省学生健康监测系统”,视力监测数据上传至国家“学生体质健康网”和“江苏省中小学体质健康信息管理系统”。

3.建立档案。根据市局文件精神,从 2022 年秋学期起,各中小学校均应按照《宿迁市中小学生健康档案卡(2022 年版)》(按学段分两个版本,全市统一格式,正反面印刷),为各学段起始年级新生建立健康档案,各学校要持续做好全体学生健康档案的完善与维护,确保学生健康档案延续完整。

4.健康宣教。各校要按照体检机构出具的体检汇总报告中相关健康教育建议,积极联系体检机构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并将相关活动方案和总结报教育局。

5.违规严惩。各校要高度重视学生体检工作,配合并督促体检机构高质量完成学生体检工作,教育、卫健等部门将联合对学生体检工作进行督查抽查,对在学生体检工作中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造成影响的单位,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泗洪县教育局体卫艺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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