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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泗洪法院微信公众号(sihongfayuan)

编校 | 刘婉儿 审核 | 陈宁 马响响

近日,泗洪法院界集法庭在审理和执行案件中,充分发挥融合法庭作用,坚持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采取“督促履行”与“强制执行”相结合的方式,成功帮助当事人拿到劳务工资和欠款。

案例一:释法明理促和解

2023年3月左右,被告张某、贺某雇佣原告曾某做瓦工工作,经双方结算,被告张某、贺某于2024年1月向原告出具15662元欠条一张,约定于2024年2月7日还清欠款,后该款经原告催要未果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张某、贺某于2024年4月20日前支付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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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生效后,被告张某、贺某未履行支付义务。2024年7月10日,曾某向泗洪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查控,2名被执行人名下无可执行财产。为把“法律白条”兑现成“真金白银”,界集法庭干警主动出击,通过融合法庭多次到被行人户籍地和居住地调查执行财产线索。被执行人得知后,主动联系法庭,表示会积极筹钱支付工资,但因债务压身,确实无力一次性支付到位,请求分期支付。经释法说理,申请人曾某表示理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

案例二:司法震慑护民薪

2023年7月,原告王某为被告朱某安装玻璃门,经测算总价款为19700元被告支付15000元后拒不支付其余款项,后原告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朱某于2024年4月11日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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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生效后,朱某未履行支付义务,王某向泗洪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联系朱某,督促其报告财产并履行支付义务。朱某以各种理由推诿,坚称自己没钱。面对朱某的拒不配合,执行干警将其拘传至法院,耐心进行劝导,明确拒不履行将面临拘留、罚款等法律后果。在强大司法威力震慑下,朱某将拖欠钱款汇至指定账户,该案顺利结案。

民有所盼,“行”有所为。下一步,泗洪法院界集法庭将继续做好调判后督促履行工作和强制执行工作,以督促履行减少强制执行,用强制执行促进自觉履行,在解决好“急难愁盼”问题中回应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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