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人民检察院
关于召开公开听证会的公告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主动接受监督,本院拟对下列案件举行公开听证。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一)叶某某故意伤害案:2024年9月26日10:00
(二)周某某、翁某某、夏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2024年9月26日10:30
二、听证地点
泰顺县人民检察院一楼听证室
三、注意事项
听证会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
泰顺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