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工程建设的企业都愿意承接政府工程,因政府有信誉。但是,陕西省三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和公司)却在甘肃省会宁县遭遇到难题。虽然有法院的调解书,而且得到法院执行局的积极推进,但近四年时间却一直未拿到当地政府拖欠的一千余万元工程款。
独角新闻了解到,2019 年 5 月 30 日,三和公司与甘肃省会宁县住房和建设局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会宁县住建局将该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设备安装工程发包给三和公司,工程总合同价为17986717.71 元。三和公司按照会宁县住建局的要求进行施工,会宁县住建局于 2019 年 12 月20 日组织勘察、设计、施工、质监、规划、建设和监理等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并签署《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明确该工程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2020年10月19日,会宁县住建局委托西安瑞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结算审核,西安瑞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出具《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最终审定工程结算金额为18872727.45元。之后,会宁县住建局先后累计支付8326810.00元,剩余10545917.45元一直未支付。
三和公司多次催款无果,将会宁县住建局诉至法院。会宁县人民法院于2022年9月13 日作出(2022)甘0422民初2520号《民事调解书》,双方自愿达成以下调解协议:
第一、会宁县住建局于2022年10月15日前支付陕西省三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 5900000元,于2022年12月31日前支付工程款 5932700元,诉讼费由会宁县住建局承担。
第二、如会宁县住建局不按期支付工程款,则按照双方约定的最高不超过1%计算违约金。
三和公司回复独角新闻,由于会宁县住建局一再拖延,迟迟不履行调解书约定,三和公司向会宁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阶段,三和公司收到会宁县人民法院回复,称已冻结会宁县住建局账户200多万元,同时告知甘肃白银市政府也在协助督办本案执行。但之后会宁县人民法院又告知三和公司,称住建局账户只有125万元。两次回复不同,会宁县人民法院解释为之前说法有误,再无其他解释或说明。
会宁县住建局表示,将尽快还款,但三和公司至今未收到任何执行款项。
独角新闻拍案说法栏目律师观点:
当政府作为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一过程需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在收到债权人的强制执行申请后,会进行审查,并可能发出支付令或执行通知。如果政府作为债务人不履行支付令或执行通知,法院有权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等措施,以强制政府履行其债务。
需要注意的是,政府作为特殊的债务人,其财产和权力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因此,在强制执行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遵守法律程序,避免侵犯政府的合法权益。例如,对于政府的财产,一般需要通过法定程序进行查封、扣押、拍卖等,而不能随意进行。
此外,强制执行的效力也受到法律的限制。例如,《民事诉讼法》规定了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超过期限的,就无法再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因此,在债权人与政府的债务纠纷中,债权人需要及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政府欠债不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强制执行,但需要遵循相关的法律程序和规定,并注意保护政府的合法权益。 来源:重庆青年报-独角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