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的曹磊与汉中塬海工程运输有限公司、李玉海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李玉海拒不履行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隐匿财产、逃避执行,申请执行人曹磊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最大限度实现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五)项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李玉海,男,1960年5月17日出生,汉族,公民身份证号码:612301196005171518。住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鑫源街道办事处源上村7组15号。
执行标的(本金):16万元。
悬赏条件:凡向本院举报李玉海下落及其名下财产信息(不含本院已掌握的财产线索)的,在本院控制被执行人并有效执行后,给财产线索提供者实际执行到位金额1%的奖励。本院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916—2536500(马法官)
举报邮件地址:汉中市汉台区南一环路东段汉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邮编:723000
本院受理的丁泽与徐汉平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徐汉平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隐匿财产、逃避执行,申请执行人丁泽向本院提出对被执行人悬赏执行申请。为最大限度实现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五)项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徐汉平,男,汉族,1962年5月20出生,身份证号码:612301196205203190,住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宗营镇二十里铺村2组。
执行标的:30350元
悬赏条件:凡向本院举报徐汉平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财产线索),在本院实际控制并有效执行后,申请执行人承诺支付举报人实际执行到位金额5%的奖励。本院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916—2104560
举报邮件地址:汉中市汉台区南一环路东段汉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205办公室
邮编:72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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