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叶县副县长带人强拆大学生创业果园,目的是为了确保重点项目落地,这个新闻大家都看到了,火爆全网。
事件很简单,今年4月份,叶县常务副县长集结公安、交通执法等多部门四百余人,强拆了返乡创业大学生的梨园,双方在现场爆发冲突,副县长这边的人显得非常霸气,嚷嚷着不让录视频,还把当事人摁在泥巴地里,随后带到派出所待了一天。
同时,大学生这边还提供了副县长的录音,“我不管是谁,也不针对你,我只对着重点项目无法在叶县落地,拆迁的时候我到场了,专班的人大副主任也在场,我们是为了项目的进展,我愿意承担责任,你想告我那就去告。”
这些视频和言论在网络上传开之后,舆论就炸锅了!
——如果大学生有无理过分的要求,你政府强拆还算说得过去,可人家用政府的相关补偿的文件来说话,这都不行,那百姓还要到哪里讲理去?
——这哪里是政府的领导,这分明是黑社会啊!
——什么叫胡作非为
——叹民生之艰难,恨酷吏之狠毒。
很多评论区的言论,是大家在盛怒之下回复的,毒辣直接,根本就没办法直接转发。大家认为副县长存在严重的渎职问题,他为了重点工程,就可以不顾小老百姓的利益了吗?他到底是人民的公仆,还是利益团体的代言人!
根据当事人贾柯的描述,他回乡创业做果园已经近10年了,主要种的果树就是梨树,当地要修建一条高速,需要进行征地,这个梨园就在征地的范围内。
这是好事儿,国家造路带动经济,乡亲们拿到征地补偿款,皆大欢喜。但是问题就在这里,当地拿出一个《平顶山市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认为小贾的梨园只能按照零星果木进行赔偿。但是小贾方面认为,这个政策已经失效了,同时自己经营果园已经十年,这是一片经济林啊,得按照经济林进行赔偿。按照当地的标准,这个征地款就是18万,而按照小贾找人评估的经济林价值三百万,两者赔偿的差距很大,矛盾由此而来。
经济发展过程中,需要拆迁征地是常有的事儿,小贾多要一些,对方少给一些,这是天经地义的,大家可以谈,谈不拢,那就打官司,如果没有打官司,那么就绕道而行,把这一块地方让出来。
别人的地盘,别人做主,这事儿没毛病吧。
在这里,说的对方是工程方,因为是他们征地,他们需要跟小贾他们去谈判协商。
但是很明显,这件事情里有当地政府介入的出面,他们派了大量人手,到现场把人拉走了,给工程方提供了便利。
这有两种可能。
一种就是大家以为的那样,副县长为了重点项目,牺牲小老百姓的利益,这是严重的滥用职权行为,需要相关部门的严厉惩处。
还有另外一种可能:那就是这件事情已经定性了,梨园方面必须搬离,但是他们就是赖在现场不走,导致工程方一直没办法施工,所以副县长才出面,强制把梨园方面闹事的人带来现场。
大家认为副县长滥用职权欺负老百姓,但是也可能,梨园方面同样不像是好人。
最近这件事情热度突然暴涨,上来就宣传副县长强拆大学生创业果园,话题性拉满,把副县长的坏人形象一下子就立起来了。但是根据资料显示,跟当地镇政府谈判的,不是大学生小贾,而是小贾的父亲。
小贾创业十多年,一直使用大学生这个身份不合适吧?同时他都三十几岁了,早就成年了,他不需要监护人了,如果这是他的创业园,为什么不是他跟镇政府谈判,而是他的父亲跟政府谈呢?很显然,他的父亲才是果园负责人。
还有一个想法,这个大学生创业园会不会就是一个噱头?毕竟当年是有政策鼓励大家创业的。
同时,大家看到,这个梨园被征的面积只有7亩,而小贾请的第三方竟然评估价值三百万,这个价格是非常夸张的。
整件事情是这么理解的:
小贾一家逮住了征地机会,狮子大开口,总是不同意,拒绝离开,当地镇政府做各种工作,也是无济于事。当地没办法,为了重点工程,副县长出面,带人强制动手,把小贾一家带离现场,让工程方进场施工。
谁有问题呢?
首先就是副县长,他没有任何权利强制让小贾一家离开,这是滥用职权,他需要付出代价。
这件事情只有通过法院审理,法院如果判决小贾一家离开,他们有专门的强制执行团队,不需要副县长出手。而如果法院没有判决小贾一家必须离开,那么谁也没有资格强迫小贾一家离开。
这是法治社会的底线。
讨厌钉子户,但是尊重钉子户的存在。
小贾一家狮子大开口不是问题,别说三百万,哪怕他们索赔一个亿也不是问题,这是他们的权利,对方匹配不了,那么就换条线路。
但是得说一句,小贾都创业十多年了,别总是用大学生来做噱头好不好?一定果园的负责人是他的父亲,就不要把小贾推出来做噱头好不好?副县长当然有问题,但是你们这般引导舆论,也不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