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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为切实践行新时代 “枫桥经验”,全力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化解,近日,丰润法院王官营人民法庭深入革命老区王官营镇上水路村,巡回审理了一起继承纠纷案件。最终,在 “法庭+村委会” 的联动调解下,该案件得以顺利化解,原告当场撤回起诉,亲情得以延续。

戴某夫妇婚后育有一女二子,分别是长女戴某一(原告一)、长子戴某二(被告)、次子戴某三(原告二)。2024 年 2 月,戴某离世,其妻子先于戴某去世。戴某生前在银行存有 3 万元存款,后被告在二原告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戴某连本带息共计 3.3 万元的存款全部取走。二原告得知此事后,多次与被告协商,要求平分该笔存款,却遭到被告拒绝,于是二原告将其诉至本院。鉴于双方积怨已久,家庭矛盾颇深,经诉前调解未能成功,遂立案受理。

调解过程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赵雅苹考虑到本案属家事纠纷,且双方又是亲人关系,一纸判决恐不利于家庭矛盾的化解,便决定前往当事人所在村庄开展巡回审判,并邀请上水路村村干部一同参与案件调解。

庭审前,赵雅苹法官与村干部以 “拉家常” 的方式,耐心倾听双方的 “委屈”,引导他们珍惜手足亲情,回忆儿时朝夕相处、共同生活的场景,忆起曾经相互扶持、彼此帮衬的时刻,让他们明白钱财再重要,也无法与血浓于水的亲情相提并论。家务事拿起来重如千金,放下来却轻如鸿毛,劝诫双方多一些包容与理解,少一些埋怨与计较。最终,经过一个上午耐心细致的调解,被告当场向二原告转账,二原告撤回起诉,双方冰释前嫌,重归于好。

法官有话说

亲情,是发自内心的情感,悄无声息,比海深,默默无言,如山重。在家庭纠纷中,没有真正的赢家,每一次争执,都是对亲情的消耗。家和,方能万事兴旺。一直以来,在处理家事纠纷上,丰润法院始终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积极化解矛盾,力争案结事了人和,以家庭和谐“小平安”助推社会治理“大平安”。

下一步,丰润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以群众身边具有示范意义的典型案件为着力点,积极延伸司法服务职能,在案件审理中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