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西藏积极落实碳达峰实施方案,出台《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21—2030年)》《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开展重点领域减污降碳行动和重点行业温室气体碳排放核查,全区环境空气质量整体保持优良。
2023年,全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9.5%,细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一氧化碳年均浓度达到一级标准;臭氧年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拉萨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优良天数比例为97.3%,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2位。日喀则市、山南市、林芝市、昌都市、那曲市和阿里地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在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分别为第12名、第5名、第1名、第11名、第51名、第3名。珠穆朗玛峰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保持在优良状态,达到一级标准。
2024年上半年,全区7市(地)空气环境优良天数比例96.9%,环境空气保护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积极防控城市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
打开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官网,“城市空气质量(实时)”“城市空气质量预报”专栏非常醒目。点进专栏,“AQI实时报”“AQI日报”和“城市空气质量预报”报表一目了然。仔细观察报表,不难发现,PM10、PM2.5、臭氧目前仍是影响西藏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
以拉萨市为例,除受河谷地带、较干燥气候等自然地理条件影响外,人口众多、经济发展较快以及工业废气、汽车尾气、工地施工扬尘等排放量较大,导致城市细颗粒物、臭氧等相关污染物浓度偏高。
面对问题,西藏积极制定《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开展全区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专项调查监测和源解析工作,系统查清厘清污染来源、生成机理、传输途径。实施《保持空气质量良好规划》和《“十四五”空气和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深入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建成应用机动车尾气监管三级联网平台,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完成7市(地)非道路移动机械禁行区划定、编码登记5109台,新增新能源车5225辆。推广新能源公交车757辆、占比85.34%。保持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零审批”,化石燃料燃烧产物CO的浓度有所下降。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已超过50%,位居全国前列。
“2024年下半年,我们将完成臭氧本底超标溯源调查。”区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持之以恒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2015年,国网西藏电力开启了“藏电外送”新篇章。2020年,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组织签订“2021—2023年61亿千瓦时西藏清洁能源消纳框架协议”,西藏水电、光伏等清洁能源通过雅中、邵沂、青豫、灵绍等多条特高压直流进行逐年输送至中东部地区11省(市)消纳。
截至2023年底,已累计完成清洁电力外送超过139亿千瓦时。
“‘藏电外送’不仅助力西藏清洁能源最大规模消纳和受端区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而且为西藏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发展优势,加快建设国家清洁能源接续基地奠定了坚实基础。”国网西藏电力董事长、党委书记龚东昌表示。
西藏发展绿色低碳产业优势明显。从排放端看,西藏重点耗能工业企业数量较少,人口密度较小,可再生能源丰富且持续加快发展,满足了西藏消耗需求,还提供了越来越多的外送电量。同时,社会对生态产品的认可度、需求量不断攀升,西藏经济社会发展逐渐与化石能源消耗脱勾。
“以上现状及趋势,使得西藏的碳排放总量相对较低,且增长速度会逐渐减缓,从而有望实现西藏的碳达峰峰值不会太高,碳达峰的到来时间也不会太久。”自治区发改委产业发展处相关负责人表示。
从吸收端看,西藏林草资源较丰富,湖泊数量众多,加之“南北山绿化”等人工造林力度持续加强,绿水青山和冰天雪地所蕴含的碳汇能力越来越强,可开发的碳汇市场越来越广阔,西藏在努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的同时,必将为全国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贡献西藏力量。
近年来,青藏高原已整体实现碳中和,西藏积极开展水泥、有色、热力供应和民航等24个重点行业碳排放核查工作。截至2023年年底,全区已建电力装机容量达到758万千瓦,清洁能源电力装机占比达到95.1%。
严格开展执法监管与监测评估活动
2023年5月,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在拉萨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并联合上海、江苏、黑龙江等省市环境监测中心和长江局监测科研中心等通过线上、线下方式举办主题党日活动同学共研。
根据该《协议》,双方将重点加强在生态环境监测垂直管理改革、网络优化、能力提升、人才队伍培养等领域合作,推进西藏生态环境监测体系能力现代化。
“西藏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将以此次签约为新起点,以全面加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现代化为主线,主动跟进对接、细化实化措施,切实把合作事项承接好、运用好、落实好,补人才短板、强能力弱项、填技术空白、破监测难题,推动合作向更深层次、更广领域、更高水平迈进,以更加高水平的生态环境监测支撑保障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区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胡为民表示。
2024年上半年,西藏持续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组织开展大气等环境领域突出问题执法帮扶,累计查处包括大气领域在内的环境违法案件50件、罚款857万元。按月完成空气等监测工作,累计获取包括大气领域在内的有效监测数据26万余组。举办第四届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大比武”活动。盘活“1+10+100”生态遥感监测网络,开展661个生态环境监测样地监测调查,组织7市(地)和17家社会检测机构盲样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