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响水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劳动保障的法律法规,以“预防为主、调解为主”为原则,结合该县各类企业用工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工作新方法、新途径,不断改善服务方式,努力提升工作效能。

在案件处理过程中,仲裁院遵循“重调解、慎裁决”的办案原则,充分发挥仲裁与调解的融合优势,把矛盾纠纷调解贯穿仲裁全过程,对劳资双方先进行调解,并多沟通,尽量通过调解来处理案件。日常采用“以法明理,以情打动,法情结合”的工作方法,让发生争议的劳资双方当事人理性处理争议纠纷,和谐化解矛盾。同时,裁审衔接也成为了提高仲裁院办案效率的助推剂。通过加强与人民法院之间的工作沟通,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定期或有必要时邀请法官对疑难案件及集体争议进行沟通会商,统一办案口径,增强法律适用的一致性,提高仲裁办案效率,畅通当事人维权渠道,有效地维护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

在稳固调解基础的同时,仲裁院不断稳中求进,寻找新的突破口提高办案效率,扎实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工作。响水县人社局牵头该县总工会、司法局、工商联成立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处中心,旨在加强多方沟通,增强多方职能衔接,推动形成各方资源整合、信息共享、联动调处的常态化工作格局,实现在解决劳动争议案件方面的“强强联合”,多元化调解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矛盾纠纷。充分发挥劳动争议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特点优势,汇聚多部门力量,构建人社牵头、部门协同、行业参与的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多元调解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各类调解衔接联动,切实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目前该项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正是因为在面对案情时,仲裁院坚持从实际出发,以妥善化解为目标,力促双方一事一案一次性解决,做到案结事了,才能够在案件处理上取得成效。2023年,仲裁院接处案件832件,涉及人数838人,涉案金额4461.6万元,同比分别下降39.58%、39.36%、3.79%。此外,平均每年仲裁院接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来访、咨询1500余人次,在12333省专家调解平台处理争议400余件,接待职工法律援助案件累计160余件,涉及的劳动争议类型繁杂多样。

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处理各类争议案件调解率始终维持在94%以上,远超该县优化营商环境指标评价工作75%的目标任务,结案率基本达到100%,在市长期处于领先地位,真正意义上做到高效率、高效果,有效地保护了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仲裁院将在保留现有优势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扬成绩,正视问题,积极进取,不断尝试机制创新,进一步探索更专业、更个性、更便利的办案机制,将仲裁院建设成为一个更有成效、有规模、有特色的仲裁机构,推动案件办理提质增效,更好地促进仲裁工作与营商环境向好发展。

通讯员 顾正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