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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榆阳法院民一庭成功调解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被告当即兑现案款,邻里矛盾得以及时化解,邻里关系得以有效维护。

原告任某与被告张某是同一小区内的上下层居住的邻居,被告家中管道漏水,致使原告屋顶及墙面受损。事故发生后,原告立即要求物业公司出面协调。在物业公司组织下双方曾就赔偿方案进行了协商,终因分歧太大双方不欢而散。原告便一纸诉状将被告诉至法院。

在开庭庭审过程中,法官根据现场照片等证据,对案件事实有了一定的了解,并初步判断出原告的损失数额较小。为了减轻当事人的诉讼负担,法官提醒原告申请司法鉴定不一定是最好的认定损失的方式,并建议双方当事人各自聘请从事装饰装修的专业人士,共同去现场进行勘验和评估。为了查明案件相关事实,也为了有效开展定损和调解工作,法官决定参与现场勘验。在法官的主持下,在当事人、装饰装修专业人员、物业公司负责人的参与下,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协议,由被告当场向原告支付了1万余元的补偿款,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审 核:白 丽

作 者:郭少伟 强慧雪

编 辑:尤乙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