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7月4日上午9时20分,在湖北省荆州市石首市团山寺镇郊一处杂草丛生的荒坡上,死刑犯易春宝五花大绑跪在那里。他贪婪的环顾着四周景象,直到此时此刻,易春宝才感到对生命是那么留恋,两行忏悔的泪夺眶而出。

枪声响了,年仅24岁的易春宝带着罪恶,带着忏悔,一头栽倒在血污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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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石首市桃花山镇九佛岗街道,易春宝也算上是一个小有名气的人物,这一切缘于他是福利院抚养长大的孤儿。

易春宝出生于1976年6月,在他年仅两岁时,父亲便因患肺结核病撒手人间,不久,有精神病的母亲因病情加重,抛下了3个年幼的孩子,一走了之,至今生死不明。面对衣食无着的三姐弟,当地政府伸出了援助之手,将3人接到镇福利院抚养起来。在福利院里,院长李必胜像带自己孩子一样关心教育着3个孤苦的孩子,先后将3姐弟送到学校读书。

十几年过去了。易春宝的两个姐姐年满18岁后走出了福利院,开始自食其力。而此时生性顽劣的易春宝根本无心读书,不是贪玩,便是逃学在外,与一些不三不四的小青年鬼混在一起,留级也成了他的“专利”,直到17岁的易春宝初中都还没毕业,死活再不肯上学读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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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2月,在桃花山镇民政部门的联系下,易春宝前往广西一家竹筷厂打工。按说竹筷厂的工作并不十分辛苦,但对于早就流荡,享受惯了的易春宝来说,这里不自由,挣钱也太少,于是不到4个月便偷跑出厂,在广东流荡。流浪中他结交了一些臭味相投的“哥儿们”,在“哥儿们”引诱下,学会了偷盗伎俩。

1996年8月,易春宝被当场抓获,当地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易春宝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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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8月,刑满释放的易春宝回到了桃花山福利院。此时的易春宝,是怀着一种羞愧、忏悔和重新做人的心情回到家乡的。桃花山镇政府没有歧视他,将他介绍到镇大叉湖渔场当了一名看湖人员。

回到了家乡,有了一份比较固定的收入,这是易春宝最为激动的事了,他曾暗暗发誓“混出个人样,不辜负好心人的关怀”。其后在一段时间里,他的确是勤劳、认真精心看守渔湖。

在桃花山镇福利院附近的古井口村,有一个青年叫李锦文,与易春宝同岁,他也曾流窜在外从事违法勾当,被公安部门实行过劳动教养。解除劳教后,易春宝与李锦文再次相见,越谈越火热,易春宝对看守渔场的新鲜劲早已过去,开始吊二郎当起来,偷鸡摸狗的旧病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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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酒后,俩人扯起闲话,李锦文称与其困在家里闲玩,不如到南方做点小生意,但苦于无本钱、无路费。早已厌倦渔场工作的易春宝也有外出打工之意,于是共同打起了通过偷盗“捞一把”的恶念。

在寻找目标时,李锦文突然想起了家住九佛岗居委会的舅父刘志远。刘志远独身居住在离儿子家不远的小屋里,前不久老伴逝世。李锦文在给舅妈吊孝时,竟发现舅父床板上铺着满满一层20一元两元和五元的人民币,当时李锦文的眼睛都红了,其后多次前去舅父家窥视,但一直苦于无下手机会。此次干脆将舅父提出来,作为盗窃的目标,易春宝自然连连点头。考虑到刘志远白天多在家打篾活,两人把行窃的时间定在了后半夜。

1998年6月6日凌晨1时,易春宝与李锦文审至九佛岗居委会4组刘志远的房前,他们悄悄拨开房门,进入室内,直奔目标搜找钱财。不料响声惊动了刘志远,眼看罪行即将败露,两人同时扑向刘志远,易春宝压住了刘的双腿,李锦文卡刘的颈部,也许是面对亲生舅舅有些心怯,也许太惊慌失措,李锦文不仅没有将刘卡昏,反而使刘坐了起来,大喊“捉贼”。易春宝急了,他冲上去,死死卡住了刘的气管,由于力气太大,年逾古稀的刘志远气绝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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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慌中的两犯翻找了一会儿,竟毫无收获,只好怆惶逃走。

接到报案后,石首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桃花山派出所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开展了广泛的走访调查工作,他们最终将目标锁定了刘志远的外甥李锦文身上。

而案发后的李锦文早已不知去向,仅从李的家中搜出了尚未烧毁完的鞋子等作案衣物。

1999年6月,李锦文被荆州市公安局列为网上重大通缉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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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9月4日,由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和桃花山派出所组成的追逃小组,经过细心工作,查清了李锦文行踪,赶赴广东东莞市长平镇,将在这里隐姓埋名的李锦文抓获归案。

经过审查,李锦文彻底交待了“6·6”盗窃杀人案的犯罪事实,并交待出主犯易春宝借助他的身份证在深圳市宝安区家俱厂当保安员。

1999年9月13日,追逃小组又远赴深圳,将易春宝逮个正着。

就这样,一个自幼由国家收养,靠人民血汗钱养育成人的孤儿,不仅没有报答政府和社会,到头来却恩将仇报,将罪恶的双手伸向无辜群众,最终一手叩开了地狱之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