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儿闹得挺大。
湖南永州宁远县发生了起命案,一名男子持刀闯进邻居家伤人,结果被邻居三口人给制服了,还把那男的给打死了。
警方最后认定邻居三人正当防卫,不予立案。
案子是今年1月发生的。
据说是谢某和邻居骆某一家闹矛盾,谢某拿着把折叠刀冲进骆某家里,把骆某和她儿子都给捅伤了。
骆某一家人慌了神,抄起菜刀就和谢某干了起来。
最后谢某被打死了,尸检报告显示他身上有几十处刀伤。
谢某家人不服气,认为骆某一家下手太重了。
他们说,当时谢某已经被制服了,再砍那么多刀明显过头了。
可骆某一家说,谢某持刀闯进来,要不是拼命反击,搞不好全家都得没命。
警方最后给出的结论是骆某一家正当防卫,不予立案。
检察院也支持这个决定。
这事儿在网上引发了不小争议,有人说警方判断对,有人觉得应该立案调查。
说实话,这事儿还真不好判断。
从法律角度来看,正当防卫是有一定标准的。
《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保护自己或他人的人身安全,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制止行为,造成侵害人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
但如果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就要负刑事责任。
那么问题来了,骆某一家的行为算不算超过必要限度呢?有律师认为,三个人制服一个人还砍那么多刀,明显过头了。
可另一方面,在生命受到威胁的紧急情况下,人的判断能力会受到影响,很难精确控制防卫行为。
我觉得,这事儿不能光看结果,还得考虑当时的情况。
谢某持刀闯进别人家里,这本身就够吓人的。
骆某一家肯定是害怕极了,生怕一个不小心就丢了性命。
在这种情况下,他们的反应虽然看起来有点过度,但也情有可原。
再说了,谁也不知道谢某会不会再次发动攻击。
为了彻底消除威胁,骆某一家可能觉得必须确保谢某完全失去行动能力。
从这个角度来看,他们的行为也不能说完全不合理。
当然,这并不是说打死人就没事儿。
我们还是要呼吁大家遇事冷静,尽量用和平方式解决矛盾。
但如果真的遇到生命危胁,该保护自己还是得保护。
法律设立正当防卫制度,就是为了保护守法公民的合法权益。
这个案子给我们的启示是,邻里之间要和睦相处,有矛盾要好好沟通,千万别把事情闹大。
同时也提醒我们,面对不法侵害时要理性应对,在保护自己的同时也要注意把握分寸。
最后我想说,虽然警方的处理引发了争议,但从整体上看还是合理的。
在决定是否追究刑事责任时,不能只看表面现象,还要充分考虑当事人的主观认知和客观环境。
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体现法律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