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志轩律师受邀为唐山市曹妃甸区政府开展《金融政策、金融监管政策及合规管理》培训讲座

2024年8月29日下午,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京都政府与公共业务部主管及金融科技与数据安全研究中心负责人吕志轩律师受唐山市曹妃甸区发改委邀请,为曹妃甸区政府开展《金融政策、金融监管政策及合规管理》培训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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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志轩律师首先为参会人员介绍了我国当前的金融政策,从货币政策的调整、财政政策的优化以及金融监管的强化等多个方面解读了政策的最新发展趋势,并着重指出了新质生产力对我国金融发展的重要意义。

介绍完金融政策的概况后,吕志轩律师为参会人员全面阐述了当前金融监管领域中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证监局、人民银行等各个部门的职责分工,并以此为基础,对近几年金融领域重要的政策文件、法律文件进行了深入的解读,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问责规定(试行)》以及《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

解读完这些重要文件后,吕志轩律师系统阐述了我国金融监管政策的实施要点及风险管控政策,强调了建立监管制度、强化行业自律、跨部门协作以及持续监管创新的重要性。在此之后,吕志轩律师详细讲解了非法集资的性质、危害、新的犯罪类型和犯罪手段以及在新业态发展的形势下,非法集资所呈现出的新特点,包括网络化/跨境化明显、隐蔽性变强、与金融创新联系更紧密等等。

针对金融监管部门的行政执法,吕志轩律师首先明确了执法的四大基本原则——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程序正当原则以及高效便民原则,之后阐述了具体的执法程序规范和操作流程,并提供了执法风险识别、预警及防范的各项策略。培训的最后,吕志轩律师为参会人员深入分析了金融监管领域的一些典型案例,涉及非法集资、票据诈骗、私募基金违规操作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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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志轩律师指出,近年来,国家金融政策在多个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通过一系列政策调整和创新措施,不仅促进了金融市场的稳健发展,也为我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但同时,也必须认识到,防控风险是金融工作永恒的主题,金融机构要树立风险底线意识,实现防风险、稳发展、促改革等多重目标,回归金融本源,服务实体经济,为新质生产力的发展作出贡献。

本次培训内容全面且深入,有助于指导金融机构工作人员更好地开展执法工作,吕志轩律师的细致讲解获得了参会人员的高度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