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不少人最近都被“物业将被全面取消”这个传言刷了屏。关于物业的话题再次引爆舆论场。一时间,从业主到物业从业者都陷入了困惑:政策风向要变了?物业这碗饭还能不能吃了?
别慌,官方已经发声了。倒也不是要"一刀切"地取消物业,而是给出了一个更细化的方案:划定8种情形,允许业主拒交物业费。嗯,有点意思。这8种情况到底指哪些?业主的权益是不是真的有保障了?这背后折射出哪些行业问题?
咱们一起来扒一扒。
物业真的要被"全面取消"吗?官方辟谣
当"物业要被全面取消"的消息在网上疯传时,不少人是将信将疑的。一些业主暗自窃喜,盼着甩掉"物业这个包袱"。而广大物业人感到前所未有的危机,生怕一夜之间就失业了。
但仔细想想就会发现,这个说法未免有点儿夸张了。新华社最近转载的一篇文章就指出,在没有更好的替代服务出现之前,物业服务仍然有存在的必要性。要知道,在现代社会,一个小区的日常运转是相当复杂的。没有专业团队来统筹协调,小区生活肯定会陷入混乱。
新《民法典》给业主带来哪些"硬核"权益?
业主有权撤换不称职的物业服务人。也就是说,如果你不满意现在的物业,可以联合其他业主发起"罢免"。这本身就是一种强有力的制衡。其次,物业公司必须公开收支账目,接受业主的监督。这就堵死了乱收费的漏洞。此外,小区公共区域的广告、停车费等收入,都要归全体业主所有,而不是物业公司的"私房钱"。
这些制度设计其实都指向一个目标: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把物业公司的行为规范到阳光下。有了法律撑腰,我们业主的地位也就更加平等了。当物业公司不再高高在上,双方才有可能形成良性互动。
官方明确8种可拒交物业费情形,物业乱象有望收敛
如果物业公司不思进取,我们是不是就只能"忍气吞声"?当然不!官方明确了8种可以拒绝缴纳物业费的情形。我梳理了一下,基本可以归为三类:
一是物业公司违约在先。比如物业公司没有履行合同义务,或是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业主当然可以不买单。
二是物业公司自身不合规。比如物业公司连工商登记都没有,或是拒不出示证照和收费依据,让人难以信服。
三是物业公司缺乏诚意。不及时响应业主投诉,不按规定公示账目,这反映出物业公司根本没有与业主沟通的意愿。
这个"负面清单"一出,无异于给了业主一个"杀手锏"。它传递出一个明确信号:物业公司不能再我行我素了,必须时刻接受业主的"投票"。否则,就要面临"钱袋子"被扎紧的窘境。
可以预见,随着法规的完善和业主维权意识的增强,一些问题物业将被推向改革的洪流。那些服务升级跟不上、诚信度下降的物业公司,恐怕会被时代淘汰。从这个角度看,新规定可谓正中要害。
遇到纠纷,如何理性对待这把"双刃剑"?
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拥有了"核武器",我们更要审慎使用。对于多数诚信守法的物业公司,业主还是要以建设性的态度去沟通。毕竟,良性的物业服务离不开双方的共同努力。
所以我的建议是:有问题要理性看,有矛盾要换位想。作为业主,我们不妨问问自己:在行使拒付权利的同时,该尽的义务是否也都履行了?比如按时缴费,配合管理,爱护公共设施等。唯有双方都端正态度,才能形成"同理心"。
反过来说,物业公司也要以平等的姿态对待业主。对于业主提出的合情合理的意见,要及时听取并积极改进;对于个别失当的做法,也要坦诚道歉,主动补救。唯有时刻把业主满意度放在心上,才能赢得尊重。
说到底,业主和物业是利益共同体,只有携手共建美好家园的目标是一致的。新规定的推出,为破解物业管理领域的痼疾提供了法治工具,我们都应该好好利用它,而不是当作对抗的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