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早上8时45分,鹏辉能源在其官方公众号发布《鹏辉能源全固态电池重大突破!实物首秀!预约直播,一睹真容》一文,预告将于8月28日举行产品技术发布会,并配图称“固态电池真正的突破”。当日开盘不久后,鹏辉能源股价应声20cm涨停。截至8月22日收盘,鹏辉能源连续两日涨停,收报23.63元。
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该社记者于21日中午致电鹏辉能源董秘,对方答复称没想到股票会这么表现,该预告是由品牌部发布,具体情况其尚未向技术部门了解。
公众号等新媒体作为互联网时代产物,对于企业而言,是宣传公司动态、展现产品技术以及传播企业文化的绝佳渠道。但是,作为负有法定信息披露义务的上市公司,理应通过指定渠道,向所有投资者公平、公开地进行信息披露,并充分提示风险。如今,“公众号信披”现象屡见不鲜,究竟是如鹏辉能源董秘所言“不清楚”,还是公司有意制造噱头炒作股价,我们无从知晓。
回顾鹏辉能源公开披露信息,有关固态电池的内容较少。最近一期涉及固态电池进展的定期报告为2023年年度报告,表示柔性超薄固态电解质的制备与固态电池技术处于实验阶段。互动平台最近一条有关内容则是8月20日回复称“公司半固态电池和固态电池有自己的研发路线图,目前的产品处于送样测试阶段,目前下游应用领域以数码类产品为主,后续会持续进行迭代升级”。
“全固态电池重大突破”是否应当披露?
先看交易所规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8.6.6条,上市公司开发新技术,相关事项对公司盈利或者未来发展有重要影响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另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第5.2.6条,锂离子电池产业链上市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公司自身实现技术突破,可能对公司核心竞争力产生重大影响等情形的,应当及时披露,充分提示风险并说明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由此可见,核心问题在于两点:一是是否为新技术或技术突破,二是是否可能对公司经营产生重要影响。
在鹏辉能源本次“公众号信披”中,“全固态电池重大突破”“真正的突破”等表述符合以上规则中技术突破的范畴。至于是否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作为如今锂电池行业全力突围的方向,若能在固态电池领域抢占先机,势必会改变市场现有格局。作为参考,2024上半年动力电池市占率达37.8%的宁德时代(数据来源:SNE Research)今年曾透露“全固态电池研发目前处于4分的水平”(1-9打分)。鹏辉能源倘若实现了“真正的突破”,足以凭借全固态电池先发优势抢先占领市场,进而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因此,“全固态电池重大突破”符合交易所规定的应当披露的内容。而且,作为尚处于研发阶段,未实现量产应用的技术和产品,实际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上市公司应当充分提示风险。遗憾的是,自8月21日盘前“公众号信披”后,截至22日收盘,鹏辉能源尚未通过法定信息披露渠道对该事项进行说明。此外,“互动易”平台上已出现多条投资者就该事项的提问。
至于鹏辉能源董秘所言“该预告由品牌部发布,具体情况其尚未了解”,这一说法更是显得难以立足,与此前公告的《鹏辉能源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中有关规定自相矛盾。作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直接负责人,董秘有必要更有义务对公司公开发布信息进行合规性审查。无论原因如何,本次 “公众号信披”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表明,鹏辉能源在公司治理工作方面或许存有可提升的空间。
我们期待锂电产业的每一次技术更迭,同时也要注意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应当得到重视。鹏辉能源“真正的突破”究竟突破了什么,静待8月28日发布会揭晓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