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洛阳孟津警方发布通报,53岁的刘某峰在网络上捏造散布漯河女法官王佳佳被害案情况,被依法予以10日行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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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者安息。

但没想到王法官不幸离世之后一周了,各种流言蜚语还是不绝入耳。

前几天觉得挺沉重,不想,也确实不知道就这个问题说什么,该怎么说。我总觉得,那些悲伤的事情,应该让他默默地过去。

但今天有人谈及此事依然觉得“杀人者有隐情”,这就让我感到愤怒,也感到无奈。

我有很多同学和朋友当法官、检察官、警察和律师。作为法律共同体,从他们那里听到过很多事情,各有差异,但也有些共性。

比如,都要面临不确定的风险。

尤其是当一个法官,在职业生涯中面临各种突发事件都不算什么稀奇。感觉执业超过10年的法官,鲜有不碰到信访、诬告、投诉甚至当庭辱骂。

有一个朋友说过,她下班回家,有当事人家属就堵在门口各种辱骂,甚至还想动手打人。

这些投诉、诬告还有言语辱骂其实算不了什么,只要自己身正影直并没什么害怕的,但有些威胁确实让人觉得害怕。

网上也有人说过,当事人告诉法官,知道她的孩子在那儿上学,叫什么名字,上几年级。

这些话,里里外外威胁意味颇为明显。虽然这种事情很是极端,但也并不鲜见。

然而,这种很容易被外界忽略的语言和精神暴力,却在事实上对法官产生了很大的伤害。

毕竟,谁背后没有家人呢?

但法官不能当和稀泥的和事佬,更不能因为面对风险就回避矛盾不去审判。

法官本身就置于矛盾最激烈对抗的前沿,要面对双方的唇枪舌剑,要在狂风骤雨中寻求被各种谎言欺骗掩盖的真相。

他们要依靠自己的理性、智慧、经验,依据法律作出公正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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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就实属不易了,在王法官遇刺这件事上为什么还有人要诋毁法官?

难道以后法庭上谁表现得更暴力,更愤怒,更疯狂,法官就去偏袒谁。这难道就是这些人理想中的公平正义?

如果对于王法官的不幸,如果还有人觉得“杀人者必有其道理”,那就是扯淡至极。

希望以后他和他的家人不要遇到这种暴徒,希望他们一生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