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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

8月14日

经前期数据整合、流程再造和系统升级

市城区与清丰县不动产登记数据

已归集到同一数据存储库

不动产登记系统整合为一套系统

两地不动产登记事项

实现数据互通、业务互办

企业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可自由选择、就近办理

且实行“一个标准、一套流程、统一收件”

标志着濮阳市城区与清丰县

不动产登记一体化工作顺利实现

以往,濮阳市本级与清丰县不动产登记业务相对独立,数据不互通、业务不协同、标准不统一,无法查询彼此登记信息,无法办理异地业务。两地不动产登记一体化服务实施后,市城区居民在清丰县购买不动产或清丰县居民在市城区购买不动产的,可任意、就近、跨区域选择办事窗口,不再受地域办理的限制,大大减少了企业和群众“折返跑”“往复跑”的时间成本,显著提升办事效率。

2024年以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自然资源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协同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意见》,以“一个系统、一个数据库、一个标准”为目标,充分发挥市城区“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工作优势,最大限度节约财政资金和“政务云”资源,整合市本级与各县不动产登记数据,持续推动不动产登记市县一体化工作。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将按照市城区与清丰县一体化服务模式,持续推动市城区与濮阳县、南乐县、范县、台前县不动产登记一体化工作,最终实现濮阳全市域范围不动产数据互通、业务互办、一体化登记,持续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

记者 袁冰洁 通讯员 李刚

来源:《濮阳日报》

编辑:刘思扬

初审:宋冬冬

终审:张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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