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张大妈,这位70岁的北京老太太,和老伴儿一起把宝贝女儿小秦拉扯大,眼看着她成家立业。为了图个安心,张大妈和老伴商量着,就把他们那价值440万的房子提前过户给了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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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谁知道,这房子过户了没多久,张大妈和女儿就闹起了矛盾。原来啊,张大妈退休后闲得慌,就迷上了跳广场舞,还结识了同样丧偶的王大爷。两人聊得来,想着晚年搭个伴儿,也好互相照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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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这消息传到了小秦耳朵里,她可不乐意了!她觉得母亲这么做对不起她去世的父亲,还担心王大爷那边的儿子会惦记家里的财产。但张大妈觉得自己都这把年纪了,追求点幸福不过分,房子都过户了,女儿还有什么不放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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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秦见劝说无果,心生一计。她偷偷把房子给卖了,还跟买家签了合同。然后转过头来告诉张大妈:“妈,这房子我已经卖了,您得搬出去。”

张大妈听了这话,却一点儿也不慌。她淡定地笑了笑,把小秦告上了法庭,要求撤销这赠与。

到了法庭上,张大妈拿出了当初过户时让女儿签的协议。协议上白纸黑字写着:张大妈将房子无偿过户给小秦,但小秦得保证让张大妈有永久居住权。而事实上呢,这房子虽然过户了,但居住权还没登记呢!

法官一看这协议,立马明白了。小秦这是违反了赠与协议啊!于是呢,法院判决撤销这赠与,房子又回到了张大妈名下。

这事儿一传开,大家都说:“姜还是老的辣!”张大妈这一招,真是让人佩服得五体投地。她用自己的智慧和勇气,保护了自己的权益,也给那些不孝的子女们敲响了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