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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江效东(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茂名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江效东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茂名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10年至2023年,被告人江效东利用担任广东省人口计生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茂名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