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静安区三个地块的旧改项目房屋征收范围获得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的批复,三个地块分别涉及常德路武定路、江宁路363弄,老沪太路和民晏路。

7月15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连发三份批复,同意三个旧改项目列入静安区旧城区改造房屋征收范围,并发布具体的房屋征收范围。

在《关于确认常德路武定路、江宁路363弄零星旧改项目房屋征收范围的批复》中,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同意常德路武定路、江宁路363弄零星旧改项目列入我区旧城区改造房屋征收范围。具体房屋征收范围为常德路545弄部分、常德路617弄部分、江宁路363弄94、96号部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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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关于确认老沪太路零星旧改项目房屋征收范围的批复》中,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同意老沪太路零星旧改项目列入我区旧城区改造房屋征收范围。具体房屋征收范围为东至广视大厦、南至老沪太路、西至童家浜小区、北至新弘国际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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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关于确认民晏路零星旧改项目房屋征收范围的批复》中,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同意民晏路零星旧改项目列入我区旧城区改造房屋征收范围。具体房屋征收范围为东至平延菜场、南至延长路、西至上海大学围墙、北至民晏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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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静安区人民政府在批复中写道,在启动改造前,应按照《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居民意愿征询和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询工作,在被征收人、房屋承租人同意旧城区改造和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补偿协议达到规定比例后,方可实施改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