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问题关系着村集体和村民的切身利益,古市镇历来高度重视非法占用集体土地行为,作为“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的先行乡镇,古市镇不断优化辖区执法资源配置,深入推动“一支队伍管执法”具体落实,强化自然资源领域精准赋权,合力保障镇域土地安全。

近日,古市镇人民政府积极落实县人民法院行政裁决,组织古市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法对古市镇筏铺村上横圳自然村的一处非法占地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拆除,以实际行动向群众彰显集体土地不容侵占、违法行为从严处理的决心与信心。

经查明,村民徐某某于2022年11月,在未取得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农用地并违规搭建砖混结构简易棚,非法占地面积251.66平方米,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的相关规定。此前,古市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向当事人作出了限期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退还非法占用土地的行政处罚决定,并始终坚持“先说服自拆,后强制执行”的方式,多次上门约谈要求当事人按期自行整改到位,告知其违法行为的危害性、严重性和拒不执行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但当事人仍旧无动于衷,拒不履行处罚事宜。在屡次劝说、催告无果后,为有效震慑违法建设行为,维护司法权威,经县人民法院行政裁决,准予古市镇人民政府依法强制执行。

执行当日,执法队员与镇政府工作人员按照预案分工迅速就位、各负其责,在违法建筑四周拉起警戒线,对拆除现场周边进行严格把控,在确保执法区域安全后,拆违人员开始采用人工拆除+机械作业的方式对违法占地棚房进行拆除,在挖掘机的轰鸣声中,违规建筑物料陆续运离现场。历经4个小时执行作业,案涉土地上的违章建筑被清拆完毕,土地性质顺利恢复,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本案的顺利办结,有效遏制了非法占地、私搭乱建的行为,实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为古市镇合理规划、有序建设提供执法保障。下一步,古市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将结合本次经验,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各部门沟通联系,密切配合,切实做到“勤巡查,严管控,早制止”,以“零容忍”的态度和铁腕手段大力整治辖区“两违”行为,坚实助推“三治一提升”工作开展,为建设“康养古市”添砖加瓦。

(来源:松阳县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