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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城镇人民政府关于对焚烧秸秆处理的通告。

处罚通报

润城镇人民政府

关于对焚烧秸秆处理的通告

2024年9月29日下午,我镇沁阳村发生一起焚烧秸秆现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联合润城派出所立即对该情况进行立案调查。

经调查,沁阳村赵某某,男,9月29日下午3:30左右在本村自家耕地焚烧秸秆。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依法对其进行训诫警告,并处以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近期降水偏少,气候多变,广大群众要充分认识到露天焚烧秸秆的危害,引以为戒,自觉做到不焚烧秸秆。我镇将对焚烧秸秆等违规野外用火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引发火灾的一律将线索移交相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润城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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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

再次提醒大家

火苗再小也会酿成大祸

每个人都需要树牢防火意识

冒烟点火,坚决打击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来源 | 润城在线

编辑 | 晋小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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