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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城镇人民政府关于对焚烧秸秆处理的通告。
处罚通报
润城镇人民政府
关于对焚烧秸秆处理的通告
2024年9月29日下午,我镇沁阳村发生一起焚烧秸秆现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联合润城派出所立即对该情况进行立案调查。
经调查,沁阳村赵某某,男,9月29日下午3:30左右在本村自家耕地焚烧秸秆。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依法对其进行训诫警告,并处以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近期降水偏少,气候多变,广大群众要充分认识到露天焚烧秸秆的危害,引以为戒,自觉做到不焚烧秸秆。我镇将对焚烧秸秆等违规野外用火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引发火灾的一律将线索移交相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润城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9日
最后
再次提醒大家
火苗再小也会酿成大祸
每个人都需要树牢防火意识
冒烟点火,坚决打击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来源 | 润城在线
编辑 | 晋小城
畅缘创始人
晋城高端婚恋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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