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官司还可以这么打,全程不花一分钱,而且那么高效便捷,就能让我们的劳务报酬有了保障,谢谢你们!”

近日,凌云县人民法院伶站人民法庭联合凌云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高效协同、共同发力,快速化解了14名农民工讨薪纠纷,将矛盾纠纷零成本、高效率、实质性化解在诉前阶段,既为当事人节省一笔诉讼费用,又一次性解决农民工的烦“薪”事,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认可和赞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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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2021年7月,黄某与凌云县某村股份经济联合社签订《xx村村集体蚕房出租协议》,承租村内某屯山边大蚕房20间。黄某承租蚕房后成立了凌云县某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李某等农民工接受其雇请提供劳务。从2023年3月至8月,黄某一直拖欠农民工工资未予发放。在此期间,黄某拖欠的14名农民工工资数额共计40332元,金额从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经多次追讨无果,农民工便到法院起诉。

这批劳务报酬纠纷由凌云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法律援助律师为14人提供法律服务作为其代理人进行诉讼,伶站人民法庭庭长杨娜在收到这批起诉材料、认真了解案情后认为,农民工工资问题事关农民工群体切身利益,具有重要性、急迫性,这批案件数额清楚,双方争议不大,如能在诉前解决纠纷,不仅节省时间,还节约诉讼费用,节省诉讼资源。因此,杨娜找到黄某本人,通知法律援助律师及双方当事人到法院,告知其进入诉讼程序和执行阶段将会增加的费用成本、时间成本及所需承担的法律后果,主动引导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积极引导督促黄某在诉前调解过程中自动履行。双方在了解诉前调解机制后,均表示同意诉前调解。随后杨娜联系泗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到场对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工作,最终双方在自愿、平等、互谅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为当事人出具人民调解协议书并盖章,当天向人民法院申请进行司法确认。

在审理该系列案件过程中,杨娜了解到,被欠薪工人共有三十余人,除已走法律程序的14人外,其余农民工由于外出务工等原因,尚未能一同主张,同时也告知当事人及时联系其余十几名未予主张的工人尽快联系法院,以便早日解决纠纷,拿到劳动报酬。

群众利益无小事,凌云县人民法院伶站人民法庭立足审判工作实际,坚持能动司法,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灵活处理涉民生案件,为诉讼“瘦身”,为群众“减负”,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下一步,凌云县人民法院将继续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加强与各部门协调联动,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司法服务更加高效、便捷、暖心。

图文 |吴凤平、黄鹭晨

编辑:彭刚俊

初审:黄春桦

终审:梁震宇